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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本溪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来源: 发布时间:2021-04-26 11:27:33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县委第三巡察组于2020年8月3日至9月30日对我院党组开展了巡察工作,并于12月8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指出了巡察工作中发现的主要问题。根据有关规定和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组织情况

巡察组在反馈意见中共指出了三项28个问题,我院党组按照巡察组要求,第一时间召开了党组班子专题会议,研究落实巡察反馈意见,明确了整改的责任主体,制定了详细可行的整改方案。整改三个月来,在党组的领导下,我院统筹协调、通力配合,确保各项整改内容落到实处。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法院党组对巡察组的反馈意见高度重视,成立以党组书记、院长为组长,分管副院长为副组长的本溪县法院县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政治部,负责我院巡察整改具体工作。严格把整改工作与本职工作、专题教育结合起来,切实做到一手抓审判工作,一手抓整改落实。

(二)制定整改方案、细化责任分工。2020年12月28日制定出台《中共本溪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关于县委第三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方案》,方案明确了整改工作的指导思想、责任分工、整改目标、整改内容、具体要求、保障措施等,为进一步落实整改打下了坚实基础。

(三)强化督查、扎实推进整改落实。为确保整改实效,党组书记组织班子成员以及办公室负责人,每周听取整改进展情况汇报,对整改工作进行分析研判,及时解决整改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难点。

二、整改落实情况

(一)已整改完成的问题

针对巡察反馈意见指出的需要整改的问题,真改实改,截至目前,共计23个问题已整改完成。

1.系列学习教育和主题教育开展不扎实,专题研讨只见实施方案,无具体落实材料。

整改结果及成效:一是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县法院党组召开专题会议一次,总结系列学习教育、主题教育开展不扎实的原因和症结,党组成员查找自己存在问题共8条,制定整改措施10项。二是组织重温系列学习教育活动。院党总支书记组织开展了系列学习教育和主题教育重温活动,共召开研讨会议4次,在讨论活动环节中巩固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三是主动查找自身存在问题。法院全体党员干部开展了查找存在问题活动,共查找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39条,对照检查问题5条。四是开展专题研讨活动。为进一步提高党员干部服务意识,全院各支部在近三个月的支委会、支部大会和党课中融合了“讲诚信、懂规矩、守纪律”专题研讨、“重实干、强执行、抓落实”专题研讨、“圈子文化”专题研讨的主要精神内容,帮助党员将所学所思所感所悟原原本本记录下来,做到心有所动,行有所改。

2.对意识形态工作认识不足,重视不够,组织领导不够有力。

整改结果及成效:一是成立领导小组。为了加强意识形态工作,提高对意识形态的组织领导力,2020年12月末我院特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成立了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院长为组长,副院长为副组长,办公室设在审判管理办公室(研究室),院党组对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二是出台实施细则。研究室制定出台了《中共本溪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按照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我院意识形态工作进行了细化分工。三是安排专题学习、拓宽学习渠道。在制定2021年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时,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计划之中,并作为重点内容安排了三次专题学习。

3.党组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足,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相关制度规定的落实仅停留在学习传达上,没有具体的落实措施。

整改结果及成效:一是开展从严治党专项行动。2021年1月召开了从严治党专题会议,会议研究决定我院2021年全年深入开展全面从严治党专项行动,持续深入开展“正风肃纪、廉洁司法”专项整治,并采取廉政专题党课、廉政谈话、司法巡查等措施加强日常监督执纪,紧盯问题抓整改落实,切实正风肃纪。二是完善工作制度。制定并完善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廉政谈话制度》、《规范院庭领导审判管理和监督职责的若干规定》、《规范法官与律师关系维护司法公正的实施办法》等18项制度,规范权力运行,强化监督执纪。

4.县法院党组平时只注重抓业务指导,运用“第一种形态”工作不够有力。

整改结果及成效:一是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党组书记召开党组专题会议强调“一岗双责”工作,会上向各位党组成员强调了“一岗双责”的重要性,要充分运用“第一种形态”管理分管工作,抓好干警日常工作的监督管理。二是开展提醒谈话和教育警示工作。我院党组成员开展了一系列提醒谈话、警示教育工作,截止2月末,班子成员与分管部门主要同志开展提醒谈话共计24次,召开警示教育研讨会3次。

5.述责述廉报告存在敷衍应付,照抄照搬问题。

整改结果及成效:一是开展培训、严格报告书写。在2021年1月份的党组会议上,组织班子成员召开述责述廉和述职述廉报告培训,要求内容真实具体、文字简单明了。二是定期开展检查。为提高各类报告的书写质量,我院规定由政治部和研究室每半年开展一次常规检查,检查合格的报告一律存档,不合格的重新书写。

6.会计基础工作不规范。

整改结果及成效:一是召开专题会议、研讨整改措施。接到巡察组的反馈意见后,我院综合办公室高度重视,综合办公室主任带领财务人员召开了两次专题会议,专门研讨巡察组所指出的问题,逐项研究并制定了详细的整改措施。二是全面规范会计基础工作,重申财务管理各项规定,正确使用、设置会计账簿、科目,及时登记固定资产,不得发生漏记现象。

7.财务报销不规范。

整改结果及成效:一是完善管理规定、开展宣讲培训。为了规范财经纪律,制定出台了《本溪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财务管理规定》,对财务报销、食堂管理、公务用车审批、政府采购等问题都做出了详细的规定,并于2021年2月召开大会对全院干警进行宣讲培训。二是严格规范财务报销。按要求停发住宅电话补助,规范发放基层法庭差旅费,规范财务报销手续。

8.财务审核把关不严。

整改结果及成效:一是加强领导,明确财务审核责任。综合办公室作为财务管理部门,对院内各项费用支出的审核负有第一责任,建立主管院长、办公室主任、会计和出纳层级审核层级负责制。二是完善规范财务收据盖章制度,规范公务用车审批程序,明确采购货物购货流程。

9.食堂存在白条子入账、食堂食材超标准。

整改结果及成效:一是出台管理规定,规范食堂管理。综合办公室出台了《本溪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食堂管理办法》,办法中对食堂食材采购及其他事项均做了明确规定。二是规范食堂报销流程,明令禁止白条子入账,禁止超标准采购。

10.存在违规收取复印费问题

整改结果及成效:为了规范复印费收取工作,同时考虑到便民利民的社会效果,我院在接到巡察整改意见后第一时间要求立案庭停收复印费;档案室建立了收取复印费台账,对来我院复制案件卷宗材料和法律文书的当事人和律师等按实际成本收取复印费,并将收取的复印费用全部入账。

11.落实审计工作整改不到位。

整改结果及成效:一是全面落实解决2018年审计整改遗留问题,截止2月末,我院已将超两年存量资金全部清理完毕。二是建立自查自纠的财务制度,每半年定期开展内部审计工作,防患财务风险。

12.政府采购存在廉政风险。

整改结果及成效:一是召开专题会议,研讨解决措施。为规避自行采购中存在的廉政风险问题,我院综合办公室召开专题会议研讨解决方案,明确责任分工。二是制定出台政府采购规定,按照规定要求,30万元以下4万元以上的采购项目需由党组会讨论研究决定。

13.存在 “重业务、轻党建”思想。

整改结果及成效:一是提高认识,创新党建工作的思想观念。党组书记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专题研讨党建工作的深化发展,党组成员、专委、中层干部和各支部委员参会。二是明确把教育引导干警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作为2021年党建工作的重要目标,班子成员要带头抓党建,通过丰富活动形式和学习方式来杜绝理论落实的形式主义。

14.对干部队伍关心爱护不到位。

整改结果及成效:一是关爱干警心理健康、定期开展谈心谈话。由于我院受理案件数量持续增长,干警工作任务重、办案难度大,心理均承受着来自多方的压力,为疏导干警心理,帮助其排忧解难,党组成员和中层干部各自组成小组,与需要帮助的干警开展谈心谈话,整改三个月来,共开展谈心谈话次数17次。二是开展文体活动。3月8日妇女节,我院工会召开三八妇女节“插花品香”活动,丰富干警文化生活。

15.党组会议记录不规范。

整改结果及成效:一是规范党组会议记录。整改开始后,我院第一时间到县委组织部取回《本溪满族自治县党组记录簿》,规范了党组会会议记录要求,明确责任人并定期开展检查。二是开展培训。为提高会议记录质量,综合办公室召开专题培训,对从事会议记录的工作人员进行专题培训。

16.执行民主集中制制度仍需加强。

整改结果及成效:提高思想认识、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党组书记在2021年1月份的党组会议上要求,我院党组会议要严格执行党组会议议事规则,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及主要领导“末位发言”制度。班子成员积极充分发表意见,确保“三重一大”事项集体研究制度能够严格执行、不打折扣。

17.民主生活会程序不完善、质量不高。

整改结果及成效:一是完善民主生活会程序。为整改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程序不完善、质量不高的问题,党总支书记石振奇召开专题会议两次。二是开展一对一谈话。为了提高班子成员发言质量,总支书记与班子成员开展一对一谈话共计5次,强调领导班子对照检查材料必须经过集体讨论研究,个人发言提纲必须是自己动手亲自撰写的,问题找准找全,措施具体可行,坚决杜绝照搬照抄以往民主生活会材料现象的发生。

18.组织生活制度执行不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发挥不充分。

整改结果及成效:一是严肃组织生活制度。各支部召开专题会议重申组织生活制度,明确组织生活的规范和要求。二是提高认识及重视程度。为加强班子成员对双重组织生活的认识,帮助其提高思想认识及重视程度,党组书记与班子成员开展谈话,强调了班子成员参加双重组织生活的重要性。

19.基层支部换届程序不规范,换届材料不齐全。

整改结果及成效:规范支部换届程序。2020年底,我院党总支及第四支部换届改选,为了规范换届程序,总支副书记董晓洲召开专题会议动员总支和四支部做好选举前准备工作。召开支委会、起草工作报告、酝酿候选人、向上级党组织汇报、印制选票和票箱,随后召开支部大会进行选举,各项流程均严格按照支部换届程序执行,为日后的换届工作奠定了基础。

20.“三会一课”开展不认真。

整改结果及成效:一是压实主体责任。进一步明确各党支部书记的主体责任,支部书记必须确保各支部按时、按程序完成“三会一课”和党日活动,增加谈心谈话次数。二是提高认识。2020年12月26日各党支部组织召开了每半年一次的专题组织生活会,会上进行了民主评议党员,各支部书记再次重申了支部管理规定,强调了党员参加“三会一课”的严肃性,提高各支部党员的思想认识,并对2021年的支部组织生活做了安排部署。

21.党员档案管理不规范。

整改结果及成效:一是开展档案管理培训。为了规范党员档案管理,有效管理党员档案信息,我院对党员档案管理人员进行了一次专门培训。二是整理复核档案材料。档案管理培训结束后,党务负责人员把近两年的入党材料及时归入个人档案,并对新入党的党员资料进行了二次审核,坚决杜绝代写材料的问题。

22.基层党支部建设有待加强。

整改结果及成效:一是强化考核。加强各党支部的工作考核力度,作为年终评选先进的重要指标,把各党支部的组织生活情况纳入年终的考核工作中,并与评优挂钩。二是创新管理办法、提高退休党员党支部的活跃度。规范四支部会议记录,要与“三会一课”保持一致,并安排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定期开展新闻知识问答比赛、典型报告会等文娱活动,从活动中充分调动老年党员的积极性。

23.反馈问题:落实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决策部署不到位。

整改结果及成效:一是完善管理办法、合理配置人力资源。为坚决落实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决策部署,立足法院长远发展,合理配置人力资源,合理定岗定责,确保职责清晰合理及人岗相适,我院制定了《本溪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部门工作职责和各类人员工作职责管理办法》,办法中明确了职责分工,尤其对员额法官、法官助理和书记员的工作进行了明确划分。二是定期跟踪“三定”方案下达进程,按上级部门要求进行复核修改,在“三定”方案下达后第一时间启动中层干部任命工作。

(二)正在推进整改的问题

截至目前,共计5个问题正在整改过程中(含基本完成的问题),仍需深化整改。

1.“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够深入,学习成效不显著”。

整改结果及成效:一是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党组书记在2020年12月份召开的理论中心组学习上做了专门部署,会议要求党组成员要把全面学习、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党组的学习方式要突破以往领读原文的形式,把自学与集中学习相结合,注重用理论指导实践、推动实践。二是党组成员到支部讲党课。整改三个月以来,党组成员到所在支部上党课讲党课共计5次,对支部成员进行理论宣讲,切实提高全院党员干部的理论素养和政治使命感。三是规范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整理历年学习记录。整改期间,政治部整理了近五年来的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和学习记录,并制定了2021年的学习计划,定期抽查理论中心组成员学习笔记的质量,要求做到学有所想、学有所用。

2.部分审判人员主动服务意识不强,工作效率较低,部分民商事案件存在审理时间过长、超期结案、集中结案等现象。

整改结果及成效:一是长期未结案件数量大幅下降。经过严格排查长期未结案件,并进行备案跟踪,截止到2020年12月31日,全院超过12个月以上未结案件数量为7件同比去年19件减少12件,较11月17件减少10件。二是加快案件的审结时间。通过对审限变更情况的摸底排查,对全院含有审限变更情况的未结案件进行了汇总、督办,加快案件的审结时间。三是提升审判质效。通过审执工作运行态势分析,对全院的收结案情况进行分析,使全院集中结案情况有所改善,2019年12月全院审结案件共计943件,2020年12月审结案件为751件,没有出现往年大幅集中结案。

3.落实全面依法治国方略不深入。

整改结果及成效:一是深入研讨依法治国方略,开创法院工作新局面。整改至今,院党组在六次党组会议上研讨了全面落实依法治国方略不深入的问题,在院长石延民带领党组深入学习贯彻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督促检查工作、狠抓落实重要指示精神,对统筹开展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督导督查工作进行动员部署,确保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在本溪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落实落地,并长期坚持下去。二是加强员额法官管理。出台《本溪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员额法官管理规定》,规定明确了法官的职责,规范办案流程,从制度上严格约束法官行为,使工作更加严谨。

4.把习近平公平正义思想贯彻到人民法院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还有差距。

整改结果及成效:一是召开专题会议、强化办案规范化问题。为不折不扣把习近平公平正义思想贯彻到人民法院工作的全过程,持续提升法院审判执行能力,我院审管办通过召开专题会议和观看专题片的形式提升一线审判人员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意识。二是树立先进典型。我院诉前调解李梦楠团队在2020年底全市法院各项评比中荣获三个第一名,为了通过先进典型带动全院干警的工作热情,党组书记石延民在全院表彰大会上号召全体干警向先进典型李梦楠同志学习。

5.实现“切实解决执行难”目标有较大差距。

整改结果及成效:一是清理长期未结案件、开展执行专项整治。整改开始后,我院执行局进行了超长期案件清理活动,开展常态化督导监控,层层压实责任,大批超长期案件得以集中清理,结案平均用时大幅缩短。二是更换主要领导。为了加强对执行工作的领导,由朴胜军副院长接手执行工作,大刀阔斧推动执行整改,一批重难点及涉信涉访案件得以化解,一批占地腾迁大案要案得以顺利执结,收结案情况逐步平稳,执行质效考核排名稳步提升,截至2020年底,我院结案2456件,结案率为96.13%,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法定审限内执结率99.89%,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终本合格率100%,执行质效考核排名位列全省71家基层法院第25名。按照上级的安排部署和下发文件要求,圆满完成了全年工作任务。切实解决执行难是人民法院必须长期坚持的重要工作,我院将加强执行宣传力度,强化执行人员配备与资源配套,提升执行人员法治意识,扎实向“切实解决执行难”目标迈进。

三、下一步全面推进整改计划

(一)加强党的建设。坚持以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在学懂弄通做实全面依法治国“十个坚持”上下功夫、真钻研,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抓好本溪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党组党的建设,强化对四个党支部的学习督导,推进党支部建设的标准化和规范化。

(二)完善制度建设。完善制度建设是推动本溪县法院管理正规化、科学化的根本要求,是巩固整改成果的重要保障。在今后的工作中,全院干警要提高政治意识,从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县政府决策的高度,充分认识到加强制度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制度建设作为一项长期的、基础性工作常抓不懈。

(三)着力提升审判质效。法院是守护人民权益的最后一道防线,守好这道防线保障人民权益是每名干警的责任与目标,在接下来的工作中,我院将结合本溪市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审判质量效率和司法公信力“提升年”和“双激励”,提高审判人员主动服务意识和工作效率,创新工作方式和方法,促进审判工作大跨步、再发展。

中共本溪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党组

2021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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