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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来源: 发布时间:2022-01-13 14:09:42 浏览次数: 【字体:

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县委第二巡察组于2020年8月3日至9月30日对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党组开展了巡察工作,并于12月12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指出了巡察工作中发现的主要问题。根据有关规定和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组织情况

根据巡察反馈意见中指出的三项18个问题,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党组高度重视,坚持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始终坚持问题导向,标本兼治,立行立改、全面整改,及时召开巡察整改专题党组会议,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设立整改专班,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认真研究整改方案,逐项逐条制定整改措施。按照职责分工,制定整改责任人和责任部门,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三个月来,党组领导班子和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先后多次专题研究推进巡察整改工作,听取整改进展情况汇报,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在落实整改过程中,坚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治标和治本相结合,既注重解决实际问题又注重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并建立了整改销号、全程跟踪督办等制度。

二、整改落实情况

针对巡察反馈意见指出的需要整改的问题,真改实改,截至目前,共计18个问题已整改完成。

(一)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省委、市委、县委重大决策部署有差距

1、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不到位。

(1)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党组对政治学习在思想上重视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提高政治站位,自觉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立身之本和行动指南,进一步端正学习态度,扎实学风,充分认识到政治学习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增强党员干部参与政治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实效性。坚持学习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研究,坚持每周四下午进行集中政治学习。贯彻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制止餐饮浪费行为重要指示精神,严格执行《关于加强监督执纪制止餐饮浪费行为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辽纪办发[2020]15号)文件要求。在餐厅显著位置张贴厉行节约标识,在食品回收处增设摄像头及厉行节约监督员,积极引导机关干部养成节约粮食的良好习惯。二是加强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全面系统学,联系实际学,通过组织观看教育视频、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线上学习和线下交流等灵活多样的形式增强了学习效果。

(2)中心党组没有制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未单独组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

整改情况:按照全县各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认真研究制定了我中心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准确把握学习总体要求、方法步骤、时间节点。

(3)理论学习笔记记录不规范,个别领导干部学习笔记存在一本多记现象,与党组、行政会议内容混记。

整改情况:加强人员培训,提升了工作人员工作能力和工作素质,配发了专门学习记录本,完善了学习记录,确保记录内容全面、规范、详实。

2、系列学习教育、主题教育开展不扎实。

(4)整改内容:系列学习教育、主题教育开展不扎实。

整改情况:加强组织领导,对照全县系列学习教育、主题教育方案研究制定了中心相关工作方案,认真组织开展各阶段、各环节工作。对照县委组织部《各年度各季度全县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安排》,扎实开展了政治学习、“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活动,不断提升基层党组织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水平。

(5)不注重系列学习教育相关资料的归档留存。

整改情况:加强相关人员培训,提升了工作人员工作能力和工作素质。及时归档相关材料,做好纸质和电子材料的存档工作。

(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不到位,管党治党仍需加强

1、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

(6)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

整改情况:深入学习贯彻《本溪县党组织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实施细则(试行)》的相关要求,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全面总结各阶段相关工作开展情况。对抄袭、雷同的人员进行批评教育,使其认识到自己的错误。

(7)领导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有差距。

整改情况:一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与领导干部所负担的岗位职责有机结合起来,增强领导“一岗双责”主体责任。二是发挥班子成员的率先垂范作用,开展党风廉政警示教育,完成了风险点的排查工作。三是记实手册作为履职尽责的重要部分,认真做好手册记录工作。

(8)领导班子成员与分管部门无廉政谈话记录,经常性的提醒教育做得不够。

整改情况:按照《本溪县党组织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实施细则(试行)》的相关要求,夯实领导班子成员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经常性的开展廉政谈话,及时提醒,防范于未然,并做好相关记录。

2、执行财务制度不严格,资金使用管理不规范。

(9)执行财务制度不严格,资金使用管理不规范。

整改情况:对内部财务控制制度进行自查,结合县委相关要求和本单位实际工作及时修订完善了财务管理工作制度,严格按照财务制度要求执行。

(10)未记入固定资产。原机关事务局2018年2月购置车牌识别主机和打印机未记入固定资产。

整改情况:加强日常管理,做好固定资产移交、入账各个环节的衔接。开展固定资产清查工作,保障固定资产使用安全完整,及时补记了相关固定资产。

(11)费用报销不规范。汽油款结算未附消费明细;原机关事务管理局支付工程款未附预决算相关材料,支付各类维修费未附维修合同或协议,消防维保费未办理政府采购;原机关事务管理局和市民投诉中心购置物品、付光纤年费、付软件服务器等,未附购销合同或协议,个别未有消费明细;车辆平台存在大额现金支付费用问题。

整改情况:按照会计制度要求严格履行相关手续。规范使用资金,避免大额现金支付费用,因工作需要,必须提交中心班子会议研究。严格按照政府采购要求履行采购手续;规范报销制度,及时结算、完善票据、附上相关要件及支撑材料,保证有据可查。

(三)党支部政治功能、堡垒作用发挥不充分,党建存在弱化、虚化现象

    1、贯彻落实党组议事规则不到位。

(12)贯彻落实党组议事规则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全面发挥党组领导作用,加强党对各项工作的全面领导。二是加强民主集中制,坚持以《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为遵循,完善了党组议事规则,把民主集中制建设摆在思想政治建设重要位置。严格执行议事决策程序,保证重大事项经集体充分讨论决定。三是加强人员培训,提升了工作人员工作能力和工作素质,完善会议记录,保证记录内容全面、详实。

2、开展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

(13)开展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支部开展组织生活会质量不高,对加强党员教育、促进自身建设成效不明显,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发挥不充分。2018年度组织生活会发言材料简单,相互批评流于形式,存在敷衍应付现象。个别普通党员对照检查材料题目为《民主生活会批评与自我批评材料》。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加强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加强对基层支部的监督管理,不断提高党支部建设质量,二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按照《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认真落实党支部组织生活会、“三会一课”等组织生活制度。三是严肃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杜绝了主题教育和组织生活会等政治生活走形式、走过场,突出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四是在开展组织生活会过程中,认真查摆问题,自我剖析,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不避重就轻、流于形式,使组织生活会真正达到红脸、出汗、排毒的目的。

3、基层党建工作薄弱

(14)整改内容:基层党建工作薄弱。原机关事务管理局在落实党建责任制思想上重视程度不够,措施上不得力, 2016-2018年原机关事务管理局对党建工作年初没有计划部署,年中、年终没有总结。

整改情况:一是提升党建工作认识,加强党建工作的部署安排和跟踪调度,及时召开党组会议研究党建工作,利用每周一例会时间,安排部署党建工作。二是加强相关人员培训,提升了工作人员工作能力和工作素质。

(15)党组各类会议记录保存不全、档案管理工作不规范。由于事业单位整合时没有进行党建档案交接,巡察期间很多党建工作材料无法提供。

整改情况:完善了我中心档案管理工作。实行档案专人管理,加强了档案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

4、党建责任制履行不力

(16)“三会一课”记录不规范。中心党支部会议记录本中各项会议记录无本人签字,均由记录人代签;影像资料存在重复使用现象。

整改情况:一是抓好“三会一课”制度落实。明确了中心党支部书记是第一责任人,支部成员分工负责,不折不扣的抓好落实,做到活动经常化、制度化和规范化。二是支部书记亲自把关,督促记录人做好工作记录和签到工作,避免记录内容混淆等问题,杜绝代签、漏签、漏补现象。

(17)支部书记讲党课质量不高,存在应付“完成任务”等走过场现象,在庆祝建党98周年专题党课中,讲课稿通篇为网上下载,党课内容缺少联系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实际情况的落实和强化。

整改情况:认真按照“两学一做”的相关工作安排,认真准备党课讲稿,讲稿突出重点、联系实际,杜绝抄袭。

(18)支委成员未厘清党员大会和支委会议要求。存在党员大会记录研究中心人事变动和人员分工问题;党课内容记录讨论某位同志是否为党员发展对象事宜等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区分厘清了党员大会和支委会会议要求和议事程序、规则。二是认真做好各项会议记录存档和归档工作。三是提高党务工作人员履职水平。

三、下一步全面推进整改计划

(一)加强整改工作实效。中心党组将对照巡察反馈问题,定期开展“回头看”,在确保问题整改的基础上,持续巩固提高,使中心班子成员和全体机关干部在思想上、态度上转变到位,工作措施上履行到位。

(二)加强党的建设工作。牢固树立抓党建就是讲政治、抓党建就是抓队伍、抓党建就是推动业务工作的理念,推进党建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始终坚持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抓好意识形态工作落实,通过谈心谈话了解党员思想实际,教育引导党员保证工作状态、发挥带头作用。

(三)加强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深入学习贯彻《本溪县党组织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实施细则(试行)》的相关要求,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强化党风廉政建设,持之以恒正风肃纪,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坚决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制度,提高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能力。增强领导干部履行“一岗双责”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进一步发挥班子成员的率先垂范作用。努力使全体干部树立正确的理想信念,不断增强廉洁自律意识,不断提高反腐倡廉的自觉性和自身免疫力。

(四)加强思想政治学习。认真研究制定中心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准确把握学习总体要求、方法步骤、时间节点。提高政治站位,自觉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中国共产党章程》等作为立身之本和行动指南,进一步端正学习态度,扎实学风,充分认识政治学习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坚持全面系统学,联系实际学,增强学习效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46878677;电子邮箱bxxjgswglzx@163.com。

中共本溪满族自治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党组

2021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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