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本溪满族自治县信访接待和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党支部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中共本溪满族自治县信访接待和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党支部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0年8月3日至2020年9月30日,第二巡察组对本溪满族自治县信访接待和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进行了巡察。12月2日,巡察组向本溪满族自治县信访接待和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组织情况
县委第二巡察组在反馈意见中指出三项8个问题;贯彻落实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聚焦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问题。巡察反馈会议后,中心领导班子高度重视,多次召开了班子会议专题研究,对整改工作进行全面安排,并研究制定了《本溪满族自治县信访接待和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党小组关于县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方案》,细化分解具体整改任务,逐条明确整改时限、责任领导、责任科室。中心领导班子成员从自身做起,带好头做表率,按照各自分工对照问题,逐一进行研究分析,细化了整改措施。各科室都能按照职责要求,对照台账,逐项抓好落实,并结合实际,研究制定规章制度,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二、整改落实情况
针对巡察反馈意见指出的需要整改的问题,真改实改,截至目前,共计3个方面8个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
(一)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方面
1.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信访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扎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未纳入学习计划,未组织对相关内容进行学习,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的精神实质理解的不深不透,对信访工作指导实践结合得不到位,将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维护群众合法权益贯彻到具体实践还有差距问题。整改情况如下:
(1)立即组织全体中心工作人员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端正学习态度,规范学习活动,不断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勇于担当作为。
(2)要充分发扬理论联系实际的作风,深刻认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为做好新时代信访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要自觉用以武装头脑、指导实践。要牢记党的初心使命,创新思路方法,让群众切身感受到权益受到公平对待、利益得到有效维护。要准确把握社会矛盾演变规律,从科学决策抓起、从基层基础强起、从历史积案解起,增强预防化解信访问题的实效,提升信访工作质量效率和公信力。
(3)认真制定中心党员学习计划,不断完善学习制度,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作为开展信访工作的长期指导思想。
以上内容全部完成整改并长期推进。
2、贯彻落实上级文件不到位。对《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学习不扎实,没有领会精神实质。县信访接待和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机构相当于正科级,为县委直属事业单位,未按照《关于深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开展“大学习、大检查、大规范、大提升”活动的实施方案》《中共本溪满族自治县委关于全县公益性事业单位党组织设置及隶属关系调整的通知》的要求设立党支部问题。整改情况如下:
(1)进一步深入细致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深刻领会《条例》是我们党历史上第一部关于党支部工作的基础主干法规,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加强新时代党支部建设的重要制度成果,是新时代党支部建设的基本遵循。
(2)根据《关于深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开展“大学习、大检查、大规范、大提升”活动的实施方案》《中共本溪满族自治县委关于全县公益性事业单位党组织设置及隶属关系调整的通知》的要求,2021年2月25日,成立了中共本溪满族自治县信访接待和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党支部。
以上内容全部完成整改并长期推进。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四整改要求
3.“一岗双责”认识不到位,落实有差距。部分领导班子成员未参加县信访接待和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工作的决策和部署。仅有两名中心班子成员参加县委政法委行政工作会议或党务工作会议研究中心工作,其他班子成员未参加,未能履行中心班子成员责任问题。整改情况如下:
(1)制定完善中心集体议事决策制度,对中心各项工作业务必须坚持领导班子研究决策部署,不能用其他会议决策代替中心班子集体意见。
(2)明确中心班子成员工作任务分工,切实落实“一岗双责”责任制。对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要进行细化分解,逐一明确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和考核方式,切实将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列入干部年终考核的重要内容。
以上内容全部完成整改并长期推进。
4.领导班子成员无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全程纪实手册,中心主要领导与班成员间无廉政谈话记录,班子成员与分管部门间经常性的提醒教育做的不够问题。整改情况如下:
(1)进一步强化领导班子成员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每季度要组织召开一次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2)进一步强化监督责任。推进廉政谈话制度化、常态化。定期约谈班子成员和重点岗位责任人,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
(3)办公室要定期负责检查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全程纪实手册,对手册记录的规范性和内容标准认真审核,及时起到提醒作用。
以上内容全部完成整改并长期推进。
5.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不规范,且与工作总结内容不符。县信访接待和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涉及各类重大事项问题,未召开行政工作会议,通常把问题纳入在县委政法委行政工作会议或党务工作会议中去研究。但在《县信访接待和公共法律服务中心2019年度工作总结》中,表述内容为:涉及中心财务、干部任免等重大重要事项都由中心领导班子集体讨论研究决定,与实际不符问题。整改情况如下:
(1)要充分提高认识民主集中制的地位、作用、意义,增强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2)结合中心实际,进一步修改和完善中心《议事规则》,严格遵守党章党纪,中心班子成员要带头执行中心的各项制度,“三重一大”事项,必须由中心班子成员集体研究决定,绝不允许个人说了算现象的发生。
(3)充分发扬民主,正确处理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的关系,正确行使权力,接受全体人员监督。
以上内容全部完成整改并长期推进。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问题
6.党小组组织力不强。县信访接待和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党小组未全员参加支部党员大会,在政法委支部党员大会记录中体现出2019年4次党员大会、2020年3次党员大会,中心党小组仅有少部分党员或者无党员参加会议问题。整改情况如下:
(1)全面加强党建工作管理,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规范管理党员,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组织全体党员按要求参加各项党组织活动。
(2)办公室要对每次党员活动参与情况做好记录,对无故不参与活动党员情况及时整理上报主管领导,由主管领导进行约谈,帮助其改正。
以上内容全部完成整改并长期推进。
7.党小组工作不规范。传达贯彻支部决议的具体措施及会议精神有欠缺。党小组会议没有按照要求每月至少开一次。2019年党小组会议记录中无1月、2月、4月、8月、9月份记录,且召开会议中仅有1次贯彻讨论支部活动的相关内容问题。整改情况如下:
(1)把党的建设工作列入中心班子会议重要议事内容,至少每季度研究一次党建工作。结合县委年度党建工作要点,研究制定中心党建工作计划,认真落实开展各项党组织活动。
(2)主要领导要强化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意识,及时听取中心党建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结合局中心党建工作实际,部署阶段性工作任务,严格执行组织生活制度和“三会一课”等制度。
(3)办公室要认真制定全年党建工作活动计划,加强党建业务和理论学习,提升全体党员业务素质的能力。对每次党组织活动认真进行记录及整理,及时归纳并加以总结,全面促进中心党组织活动规范有序开展。
以上内容全部完成整改并长期推进。
8.未按规定收缴党费。2019年、2020年《中国共产党党员党费收缴簿》中无党员本人签字,为同一笔体代签。另外谈话中发现,党小组按半年收缴党费,不符合党费收缴规定问题。整改情况如下:
整改措施: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主动、足额、按月做好党费收缴工作,彻底扭转收缴党费怕麻烦、图省事的现象。
以上内容全部完成整改并长期推进。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 46823363;
中共本溪满族自治县信访接待和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党支部
2021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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