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管理局党委关于县委巡察整改落实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2年3月16日至5月31日,县委第三巡察组对应急管理局、应急管理事务中心进行了巡察。8月16日,巡察组向应急局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有关规定和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落实整改情况
应急局党委对巡察反馈意见高度重视,把整改工作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来抓,通过巡察整改落实工作推动应急管理事业发展。
(一)加强领导,压实责任。巡察反馈会后,局党委立即围绕反馈意见和县委巡察有关要求进行了专题学习讨论,并就做好巡察整改工作进行了研究部署。局党委切实承担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成立应急管理局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局党委书记、局长认真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整改工作放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多次主持召开党委(扩大)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对照个人反馈意见牵头整改问题,经常过问、及时掌握整改工作进展情况。其他班子成员按照职责分工,主动认领问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切实加强对分管整改工作的督促把关,通过常态化的督办督导,倒逼整改工作进度,形成了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上下联动、合力推进的工作机制。
(二)细化措施,明确任务。局党委紧紧围绕巡察反馈意见、巡察整改工作要求,深刻剖析原因,坚持举一反三,逐条逐项研究整改措施,制定了《应急管理局党委关于县委第三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明确了整改措施、牵头领导、责任部门、责任人和整改时限,确保整改工作有据可依、有账可查。
(三)统筹结合,立行立改。坚持立行立改、真抓实改、应改尽改,注重在“三个结合”上做文章,即把巡察整改工作与当前应急管理各项重点工作紧密结合,与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紧密结合,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和作风建设紧密结合。对照整改方案和清单,能立即整改的,不等不拖,坚决做到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对相对复杂、涉及面广、需要时间整改的,明确整改目标,强化跟踪督办,实行销号管理,确保整改事项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应急局党委(应急中心党组)于11月15日召开了领导班子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照巡察反馈意见剖析原因、明确责任、强化举措,以专题民主生活会成效提升整改质量。
二、整改进展情况
针对巡察反馈意见指出的需要整改的问题,真改实改,截至目前,巡察反馈意见共计10个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成。
1.县应急管理局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讲话精神、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未组织学习
整改情况:局(中心)分别于9月19日、9月26日、10月24日组织全系统机关干部职工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优化营商环境重要论述、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及《辽宁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班子成员和机关全体人员认真学习,深刻领会,不断用党的政策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2.落实省、市优化营商环境文件重形式、轻实效。2018年至2021年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相关文件仅在党组会议上传达学习,并未制定计划开展详细部署。分管负责人未组织开展具体工作
整改情况:局党委对涉关文件及时在党委会和全局机关大会传达,在部署业务工作时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一同安排、一同部署,统筹推进。各科室结合业务工作,细化了优化营商环境的具体举措,结合全局职能,制定出台了全局《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制度》,明确了加强审批窗口建设、提升服务企业水平、规范日常行政行为等服务全局工作举措,以及开展包容审慎执法、合理使用自由裁量权、实施“双随机、一公开”执法等涉企执法制度,并加强督查,及时了解工作落实情况,确保营商环境建设工作有效开展、全面落实。
3.机关干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参与度不高。部分机关干部对优化营商环境概念不清,认识不足,参与度不高。在落实《“我是本溪县人,人人都是营商环境”行动方案》过程中,仅做到大会传达学习和上交建言献策等表面工作,树立“人人都是营商环境”理念不强,无具体工作思路和举措
整改情况: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优化营商环境重要论述、国务院及辽宁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重温《“我是本溪县人,人人都是营商环境”行动方案》,在业务工作中紧密结合、严格落实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制度,树牢“人人都是营商环境”理念。在具体工作中,统筹好严格执法与优化营商环境的关系,树立规范执法、文明执法、严格执法就是为优化营商环境做贡献的理念,全面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严厉打击企业违法违规行为,提升企业违法违规成本,护航企业安全健康发展。
4.安全生产宣传引导有待加强,部分企业安全意识欠缺,不主动组织从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无证上岗时有发生
整改情况:利用“5.12”防灾减灾宣传周、6月“安全生产月”开展安全宣传和新《安全生产法》普法活动,在县融媒体开设“安全生产枫乡行”宣传专栏。制发了《2022年度全县安全生产业务培训工作方案》,对35家规上企业主要负责人和重点工矿企业安全管理人员组织了3期培训班、培训115人,组织开展企业全员培训58期、培训1243人。按照“谁执法谁普法”原则,在日常执法检查中加强对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及从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的检查。督促企业落实落细安全教育培训内容,确保从业人员熟练掌握岗位安全操作、隐患识别防范的知识和技能。
5.安全生产隐患排查、警示教育工作不到位。2021年,多家企业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受到处罚,事前监督和风险排查工作需进一步加强
整改情况:树立“风险即隐患”“隐患即事故”意识,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围绕易发生事故的关键环节、要害岗位、重点设施开展有针对性的执法检查。针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各类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理直气壮严格执法,防止执法“宽松软”现象,全力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以严格规范执法为企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截至目前,局领导带队检查181次,出动执法人员688人次,检查企业213家次,排查隐患592项。聘请第三方机构专家68人次,对全县63家重点企业进行“把脉会诊”,帮助企业解决生产经营存在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充分发挥事故调查处理对加强和改进安全生产工作的促进作用,及时对东华铸造、京唐轧辊、华岳精工等发生事故的企业整改和防范措施落实情况进行评估,督促企业整改防范措施有效的落实,提高事故防范能力。
6.县应急管理局进驻事项涉及行政许可、行政奖励、公共服务和其他行政权力共计21项,常办事项仅4项,其余17项近三年内没有发生。2020年至2022年共计办理216项审批服务事项,仅有1项达到了审批服务“零跑腿”
整改情况:减少矿山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换证环节,将换证条件发给企业,企业材料准备齐全后直接上报市局,县局不再初审、出具换证申请文件,提高审批效率。将所有危化办件事项精简为即办件,目前累计办理危化品经营许可9件,烟花鞭炮零售许可15件,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备案2件。
7.县应急管理局负责对全县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安全生产事故监督和应急救援服务各项工作。由于宣传力度不够,群众知晓率不高,安全生产违法举报电话12350、应急救援服务电话46823180,两部便民电话利用的不好,未接到相关举报
整改情况:印发《关于公开我县安全生产举报和应急救援两部电话的通知》,向社会公布、宣传举报和救援电话,鼓励群众对生产安全事故、重大事故隐患、非法违法生产建设经营等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进行举报投诉。将两部电话受理渠道发至各乡镇、各行管部门,要求通知到所管理企业,扩大知晓率和参与度。
8.公车管理不规范。存在拖欠车辆维修款和油款的情况;部分车辆保险、车辆维护凭证无经手人签字、无车辆信息;应急服务中心账目上出现县应急管理局名头的凭证;公车运行费用超标的问题
整改情况:认真做好2023年度预算,严格执行预算管理规定。严格执行公务车辆管理及维修报备程序,在车辆管理维修方面严把审核关。严格落实财务制度,规范财务报销流程,明确谁经手、谁负责,严把报销审核关,对不符合规定、票据附件不全的一律不予报销。
9.聘请律师无合同文本,缺少证明材料;招待费无三单佐证,年终出现集中支付各项费用问题;大额支出无会议记录、招标公示等
整改情况:规范机关办事程序,重新签订聘用合同。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招待费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避免出现年终集中支付现象。严格执行“三重一大”民主决策制度,凡属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安排使用,坚持会上集体讨论,严格履行相关程序。
10.县委书记点评讲话“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讲话精神和相关政策文件的学习有缺失。应急局党组未组织学习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辽宁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相关文件
整改情况:将县委、县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相关会议、讲话精神及时列入党委会议全面学习传达,对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进行专题研究,做到有分工、有落实。应急中心党组书记、主任,分管营商环境工作的领导及党办负责同志分别领学解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重要论述、《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辽宁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及相关制度、政策,营造人人优化营商环境的浓厚氛围。
三、下一步整改计划
(一)坚定政治立场,强化理论学习。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继续加强对优化营商环境政策理论的学习,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严格执行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健全完善党内组织生活制度,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断提高局全体干部职工对优化营商环境重要性的认识。坚持依法行政、按章办事,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各项法律规章制度,不断提高服务我县营商环境的能力和水平。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自律准则,以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坚决把上级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二)加强跟踪问效,完善长效机制。局党委坚决扛起政治责任,进一步增强做好巡察整改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坚决克服“交卷”思想和“过关”心态。在整改问题的同时,认真查找深层次原因,从完善体制机制、健全制度体系、创新管理方式、夯实基础工作等方面,逐步建立起堵塞漏洞、解决问题的长效机制。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对巡察整改工作紧抓不放。对完成的整改任务,做到持之以恒,防止问题反弹。
(三)强化效果导向,推动工作提升。把问题整改作为改进和推动应急管理事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契机,注重整改成果运用,积极将巡察取得的认识成果、实践成果和制度成果运用到应急管理部门发展战略谋划上,运用到全面深化应急管理体制机制改革上,运用到积极推进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建设上,运用到发挥应急管理职能作用、服务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上,以更加崭新的风貌和昂扬的斗志,求真务实,勇于担当,开拓创新,攻坚克难,不断开创应急管理工作新局面。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46828080;电子邮箱ln6830155@163.com。
中共本溪满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委员会
2022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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