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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通报

来源: 发布时间:2023-11-02 15:24:44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1年10月12日至2021年12月11日,第一巡察组对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进行了粮食购销领域专项巡察工作。2022年2月24日,巡察组向发改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整改意见,我局党组高度重视,并结合我局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开展县委巡察组反馈意见全面整改工作,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开:

一、巡察整改工作组织情况

县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县发改局党组立即召开了党组(扩大)会议,专门研究了粮食购销领域专项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研究制定了《发改局党组关于县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方案》,对县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任务进行了分解和责任分工,梳理整改清单。认真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协调,结合我局实际,全面开展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确保整改工作不打折扣,不走过场,真正把整改工作落到实处,确保整改工作取得扎实成效。

二、巡察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关于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省委、市委、县委重大决策部署情况问题的整改情况。我局将近年来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关于粮食安全的决策部署以及省、市、县委工作要求进行整理,一并纳入党组及党支部学习计划。局党组制定了《发改局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监督,确保学习次数、时间、内容,采取形式多样的学习方式。完善粮食检斤制度,合理管控收购、销售环节中自制检斤单问题,强化廉政风险管控。严格执行粮食出入库管理规定,查缺补漏,从严督促粮食购销企业在粮食收购、销售中要严格按照国家、省、市、县的相关规定执行。

二是发挥领导作用不到位、履职尽责有差距的问题整改情况。我局严格按照支部会议和业务会议的议事范围研究工作,并认真履行“三重一大”事项,履行民主决策程序。根据工作需要严格按照岗位职责进行分工,并且做到政策性业务与经营性业务彻底分离,做到人员定岗定责。为了粮食购销企业地方储备粮质量良好,县发改局研究制定了《粮食购销企业地方储备粮检化验制度》。两家粮食购销企业委托有资质的市粮油监测站对现有库存粮食质量进行了检验,并出具了正规检验报告。

三是对认识粮食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形式任务和阶段性特征不深刻,较大程度上存在廉政风险的问题的整改情况。

县发改局党组制定全面加强党风廉政学习计划,按照“三个清单”要求,全面从严治党,做好年初部署、年中检查、年终总结等相关工作。加强党风廉政教育,每季度召开一次党风廉政教育学习;强化岗位管理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度,对现有的关键岗位进行排查,如发现未回避者及时调换,坚持常抓不懈。在收购、销售期间认真调查价格、质量,按照优质、优价、优先原则,公开、公正进行收购、销售,避免粮食在收购、销售环节出现腐败问题。

四是各类监督检查发现的粮食购销领域问题整改落实有差距的问题整改情况。进一步压实基层党建责任,认真执行《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完善“三会一课”等相关制度。认真按照民主生活会要求进行,认真开展了批评和自我批评。要把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有机结合,做到了不套开,不混开。今后要严格按照财政关于“收支两条线”的相关规定执行,并将长期坚持。

下一步,发改局党组将对巡察反馈整改意见落实情况进行不间断“回头看”,自觉把巡察整改工作与部门重点工作相结合、让整改成效体现到各项工作当中,坚决做到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健全长效机制,固化整改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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