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本溪满族自治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社会公开稿)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3年12月19日至2024年2月6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对中共本溪满族自治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党组进行了巡察。2024年4月15日,巡察组向中共本溪满族自治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落实整改情况
中共本溪满族自治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党组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全面开展整改工作,中心党组书记李常波同志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对照巡察反馈意见中指出10项18个问题,牵头整改,坚持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始终坚持问题导向,标本兼治,立行立改、全面整改。及时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巡察整改工作,成立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设立整改专班,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逐条制定整改措施。六个月来,党组领导班子和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专题研究推进巡察整改工作,听取整改进展情况汇报,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具体研究推进整改工作的具体措施,并建立了整改销号、全程跟踪督办等制度。2024年10月12日,中共本溪满族自治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党组召开巡察整改工作专题民主生活会,会上结合巡察反馈意见,提高政治觉悟、深化思想认识,对照反馈问题、深刻剖析原因,把巡察反馈的问题说清楚、谈透彻,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落实整改工作。
根据县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我中心分为三个阶段来推进整改任务落实。第一阶段为认真领会、制定方案阶段,中心党组认真学习领会巡察反馈意见,制定中心整改落实方案,召开相关会议,安排部署整改工作。第二阶段,落实整改,建章立制阶段。建立健全相关工作制度和管理制度,对照巡察反馈问题,逐一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工作责任领导、责任科室、责任人、时限要求等,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第三阶段,查缺补漏、整改总结阶段。中心党组对照整改落实方案进行整改情况自查并形成整改报告,经中心党组会议审定后,召开专题会议,听取整改意见并查缺补漏。将整改情况进行全面总结报县委巡察办。
二、整改进展情况
经过六个月的整改,我中心针对巡察反馈意见指出的需要整改问题,真改实改,截至目前,共计18个问题全部整改完成。
(一)学深悟透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有不足。
1.政治学习不够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会议精神不到位。2022年度未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问答》。通过谈话了解,部分党员干部对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学习仅停留在“听过”层面,两名支部委员对2023年第二批主题教育相关知识了解甚少。
整改措施:一是加强学习计划。制定详细的学习计划,确保每位党员干部都能定期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问答》等重要著作,以及党的二十大精神等核心内容。二是组织专题学习。利用中心集体学习的时间,定期举办专题学习传达,帮助大家深入理解党的理论和政策。同时,鼓励党员干部进行交流和讨论,分享学习心得和体会。三是深化实践应用。鼓励党员干部将学习成果转化为实际行动,将党的理论和政策贯彻到工作和生活中去。通过实践来检验学习效果,并不断提高自己的政治素养和工作能力。四是强化责任落实。明确支部委员政治学习中的责任和义务,确保能够认真对待学习工作,并切实履行好自己的职责。
责任领导:浦肃
责任科室:党政工作部
完成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2.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机关事务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上级部门意见要求的学习有待提高。2023年度中心党组没有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机关事务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国家省市机关事务部门下发的相关文件精神。
整改措施: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专门的学习小组,由中心主任担任组长,成员包括各部门负责人和政治素质高的党员干部。制定详细的学习计划,明确学习的目标、内容和时间安排。二是深入学习研讨。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机关事务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国家省市机关事务部门下发的相关文件精神。通过集中学习、专题研讨、交流分享等方式进行。同时,鼓励党员干部自学,提高学习效果。三是强化督促检查。建立健全学习考核机制,定期对党员干部的学习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对学习不到位、贯彻不力的党员干部进行督促和指导,确保他们能够及时纠正错误并跟上学习进度。四是建立长效机制。将政治学习纳入日常工作中去并建立长效机制,确保今后类似问题不再发生。制定详细的季度学习计划和考核标准并将其纳入年度工作计划中去落实执行。
责任领导:浦肃
责任科室:党政工作部
完成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二)对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问题重视不够。
3.组织保障不完善。2019年至2023年末先后调整3位中心党组主要负责人,相关文件机制未做及时更新,如食物中毒应急预案、机关食堂安全领导小组、地下停车场应急预案等第一责任人及组织机构。
整改措施:按照县委第二巡察组提出反馈意见,中心组织对《地下停车场消防应急预案》《机关食堂中毒应急预案》、《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食堂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及《机关食堂安全领导小组》中的第一责任人及组织机构立即进行了调整,并建立制度,今后逐年对上述的第一责任人及组织机构进行更新。
责任领导:宋明波
责任科室:物业管理部、食堂管理部
完成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4.树立风险意识不强。在工作中未有梳理排查发生重特大公共安全事故风险,防火、防盗等仍存在风险隐患和薄弱环节,应急预案缺乏实战演练,2020年至2023年末均为开展过食物中毒、地下停车场消防等应急演练。
整改措施:持续增强风险意识,主动邀请县消防大队对中心相关人员进行消防应急知识培训,每年不少于两次。今年将组织县政务中心一、二期进行消防应急、食堂灭火应急疏散及食物中毒应急演练,并形成制度定期开展。
今年6月27日,我中心组织了全中心火灾应急处置和疏散演练,约请县消防队现场指导并对如何使用消防器材进行培训,未来将形成制度每年度均开展。
责任领导:宋明波
责任科室:物业管理部、食堂管理部
完成时限:2024年10月,长期坚持
(三)党组织对职工服务工作重视不够。
5.中心党组对工运事业是党的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认识不足,致使中心工会组织机构形同虚设,2019年中心成立工会,至今未开展工会活动,账户长期处于冻结状态,工会未发挥应有的组织作用,职工权益未得到保障,作为党治国理政的一项经常性、基础性的工会工作没有开展。
整改措施:2023年我中心已经恢复工会机构,同时激活工会账户。2024年6月6日组织中心工会换届选举,组成了新一届中心工会领导集体,并将于近期开展中心工会活动。
责任领导:宋明波
责任科室:党政工作部
完成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四)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够有力。
6.中心党组2023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内容停留在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阶段,未达到与党的二十大精神与时俱进的层面。执行“一岗双责”有不足,个别述责述廉报告质量不高,不能突出个人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1名领导干部2022年度述责述廉报告以中心党组履责情况进行述责,未结合实际工作进行个人述责。
整改措施:充分发挥中心党组主体作用,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严格遵守政治纪律知政治规矩,深入学习贯彻《本溪县党组织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实施细则(试行)》的相关要求,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全面总结各阶段相关工作开展情况。对主要责任人和个别领导进行批评,并加强培训,在今后工作中将进一步增强党性素养,杜绝相关问题的再次发生。
责任领导:浦肃
责任科室:党政工作部
完成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五)执行财务制度不严格。
7.票据审核不认真。购买商品及维修合同缺失签字、支付体检费及临时工工资未附明细及情况说明、原始凭证未签章、食堂采购票据缺少领导签字。
整改措施:通过重新翻阅票据,将购买商品及维修合同缺失签字部分已补签,原始凭证未签章已补签,支付体检费及临时工工资未附明细及情况说明问题已补充相关材料,2023年初我中心通过自查发现了食堂采购票据缺少领导签字的问题,后建立制度要求每笔食堂采购发票必须由中心主任、部门负责人、检斤员、保管员、经办人签字,方可入账,上述问题均已整改。中心财务部将进一步加强审核人员培训,严格按照审批流程审核,确保报销手续完整,准确。
责任领导:浦肃
责任科室:财务管理部
完成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8.固定资产未入账。2020年9月购买污水泵、增压泵,2021年购卷柜款、水房变频柜、水泵均未记固定资产账,易造成固定资产流失。
整改措施:我中心将加强对固定资产的管理,按照相关规定,将2020年9月购入的2台污水泵、2台增压泵,2021年11月购入的2台水房变频器、2台水泵、7个卷柜等固定资产全部入账,在今后工作中杜绝此类问题的发生。
责任领导:浦肃
责任科室:财务管理部
完成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9. 现金管理制度缺失。2020年至2023年存在大额现金支出和现金不及时入账的现象,机关食堂账面有现金坐支的问题,部分充值款项用于业务支出。
整改措施:严格落实各项财务管理制度,各项费用支出必须通过银行转账支票结账。充值款当天收款当天存入银行。杜绝现金坐支问题的发生。
责任领导:浦肃
责任科室:财务管理部
完成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六)抓基层支部工作不力。
10.党组织“头雁”引领作用弱化。2019年4月至2023年12月,中心党支部频繁更换书记6人次,未能选优配强基层党组织负责人,不利于对基层党建工作的领导。
整改措施:切实加强党支部组织工作,选优配强基层党组织机构,促进党支部发挥基层战斗堡垒作用,高质高效开展基层党建工作。
责任领导:浦肃
责任科室:党政工作部
完成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11.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缺乏。非党支部委员主持召开党员大会和支委会,2022年2次党员大会由中心主任主持,4次支委会由1名中心副主任主持;支委成员职责不清、分工不明,支部工作由他人完成。
整改措施: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支委会职责。强化支委会的领导地位,确保支委会在党组织中的核心作用,所有涉及党员大会和支委会的会议,必须由支委会成员主持召开。明确支委成员职责,对支委成员进行明确的职责分工,确保每位成员都清楚自己的职责和权力范围,避免出现工作交叉或遗漏。二是规范会议召开程序。严格遵循会议制度,制定并严格遵守党员大会和支委会的会议制度,包括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议程、主持人等,确保会议的规范性和有效性。加强会议记录管理,指定专人负责会议记录,确保会议内容得到完整、准确的记录,并妥善保存。三是加强支委成员培训。提高政治素质,加强对支委成员的政治教育和培训,提高他们的政治觉悟和理论水平,确保他们能够更好地履行职责。提升业务能力,组织支委成员参加相关业务培训,提高他们的业务能力和工作效率,使他们能够更好地完成支部工作。建立监督机制设立监督小组或指定监督员,对支委会和支委成员的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他们按照职责和规定开展工作。
责任领导:浦肃
责任科室:党政工作部
完成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七)党的组织生活质量有待加强。
12.党内组织生活不严肃。2022年度1名干部组织生活会发言材料中只停留在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阶段。组织生活会与民主生活会概念不清,2020年度和2022年度分别有2名干部组织生活会材料中出现“民主生活会”字样。
整改措施:加强对党的组织生活相关规定要求的学习,按照标准严格执行。加强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加强对中心支部的监督管理,不断提高支部建设质量,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杜绝组织生活会走形式、走过场,灵活采用集中培训、个别指导、以会代训等方式,加强对中心党支部全体党员的培训力度,提高党务素养,对存在的问题的人员加强指导监督,对长期不改、应付学习、应付检查的,在支部范围内通报批评。
责任领导:浦肃
责任科室:党政工作部
完成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13.组织生活会开展不认真。2021年度组织生活会会议记录不规范,仅用一张A4纸随意记录,且缺少支部党员的对照检查材料。2022年度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方案中部分内容完全照搬县委组织部文件。
整改措施:一是提高组织生活会的重要性认识。加强教育培训,通过专题培训、座谈会等形式,使支部成员深刻认识到组织生活会的重要性和严肃性,明确会议的目的、任务和要求。明确责任分工,指定专人负责组织生活会的筹备和召开工作,确保会议的规范性和有效性。二是规范会议记录。统一记录格式,制定规范的会议记录格式,包括会议时间、地点、主持人、参会人员、会议议程、讨论内容、决议事项等,确保记录内容完整、准确。使用专用记录本,为每个支部配备专用的会议记录本,避免使用A4纸随意记录的情况。同时要定期对会议记录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确保会议记录的规范性和完整性。三是防止照搬照抄现象发生。深入理解文件精神,在制定方案时,要深入理解县委组织部文件的精神和要求,结合本支部的实际情况,制定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方案。同时对制定的方案进行认真审核把关,确保方案符合文件要求、符合支部实际情况、具有可行性和可操作性。
责任领导:浦肃
责任科室:党政工作部
完成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八)党建工作存在薄弱环节。
14.“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严。2023年党支部学习会议记录中仅有标题、无内容;影像资料缺失或重复使用,2023年党支部支委会记录5次无会议照片,7次会议照片相同。
整改措施:中心党支部对因工作人员不认真,未完整记录的支部学习过程和未准确使用的相关影像资料问题进行了整改,确保记录规范。同时加强党支部活动监督,按要求认真开展“三会一课”等组织活动,保证支部党建工作质量,按要求完成党支部的基层党建工作任务。加强党务工作人员培训,提高基层党务工作水平,增强工作责任心,切实规范党建工作记录。
责任领导:浦肃
责任科室:党政工作部
完成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15.党支部换届选举不规范。2022年4月支部换届选举部分材料缺失,选举会议由非支委成员主持会议,另一名非支委成员做工作报告,且党员大会直接选举产生支部书记。
整改措施:加强党支部换届工作制度的学习,深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严格执行程序。要坚决服从县委组织部和县直机关工委的换届指导工作,进一步增强换届工作程序标准化建设,保持党支部换届工作的严肃性,不断提升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水平。对存在问题的人员进行党支部换届工作培训及加强党的队伍建设教育学习。
责任领导:浦肃
责任科室:党政工作部
完成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九)巡察整改落实不彻底。
16.在十四届县委巡察县机关事务中心党组时反馈的21个问题完成整改18个,3个问题存在整改不到位、不彻底,整改率86%。针对“贯彻落实党组议事规则不到位”的问题,中心党组做了一定的整改,但仍存在研究重大事项只有议题及结论,无讨论议事过程的现象。2023年5月8日中心党组会议研究“三重一大”议题,研究更换打印机、冰柜、食堂地面防滑改造、更换地下车库卷帘门等,只有议题和结论,无讨论议事过程。另外,针对“2014年至今机关食堂以充值卡虚列收入”的问题,中心党组欲以充值入账方式改成人脸识别方式,直接关联就餐人员银行卡,做到餐费实时发生,但设备引入后,一直处于调式阶段,虚列收入的问题未有解决。
整改措施:中心对上一轮巡察整改不彻底的3个问题已全部落实具体责任领导并重新制定整改措施,确保彻底整改到位。针对党组会议记录不完整,缺讨论过程的问题,加强相关业务培训,建立长效机制,明确专人负责党组会议记录,同时要求分管领导严格对党组会议记录内容情况进行定期审查。针对“2014年至今机关食堂以充值卡虚列收入”的问题,我中心与软件开发部门进行联络,对收款系统进行了升级,已经将预收个人饭卡款进行细分调整,指定专人负责每月月末对持卡人的饭卡余额进行统计,存款部分金额提供给财务部门,财务部门在经营核算中将此款金额从餐费收入中扣除并挂其他应付款中,确保财务核算的真实性。
责任领导:浦肃
责任科室:党政工作部、财务管理部
完成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十)巡视问题整改仍需完善。
17.在2023年省委巡视中提出“公车管理存在漏洞,按2018年省政府下发公务用车管理办法,要求建立的轨迹监控系统至今未落实”的问题。中心党组立行立改,通过公开招标、项目建设,完成了全县公车OBD系统的安装及与省、市网络数据对接。但是还存在管理制度不健全,电子派车单使用受限的情况,尚不能完全发挥出车辆轨迹系统的作用。
整改措施:2023年4月7日,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省财政厅联合下发了《关于巡视审计全省公务用车管理平台建设及管理工作存在问题的情况通报》(辽机管[2023]27号文件)。对全省未完成公务用车轨迹监控系统建设的市、县进行了通报,其中包括本溪县。接收到该文件后,我中心党组高度重视,立即开展了本溪县公务用车定位系统及车辆监管平台项目分析及调研工作。于2023年5月通过辽宁省政府采购平台发布了招标意向公告,同年7月6日采用竞争性磋商的公开招标形式在辽宁省政府采购平台公开发布了招标文件,7月19日通过公开招标确定本溪市联通分公司为中标单位,8月9日签订了政府采购合同。合同签订后,立即组织中标单位到全县公务用车所在各部门开始施工,至8月30日全县共395台公务用车全部完成北斗卫星定位终端设备安装,车辆监管平台服务端也已部署测试完毕。9月19日组织全县公务用车监管平台培训,对各单位公务用车管理人员进行了详细指导,并开始公务用车监管平台试运行。2023年12月19日正式启用并接入省、市两级公务用车管理平台。现中心已组织制定全县公车OBD系统相关管理制度,通过县联通公司对接省联通公司对派车系统进行升级,现等待提交县公务用车领导小组集体讨论通过,力争上半年实现通过电子派车单派车的功能。
今年6月19日,经县公务用车管理更新领导小组决定向全县下发了《本溪满族自治县公务用车北斗卫星定位系统管理制度(试行)》,今后将按此规定使用北斗卫星定位系统。
责任领导:浦肃
责任科室:公务用车综合保障平台
完成时限:2024年6月,长期坚持
三、下一步整改计划
(一)加强整改工作实效。中心党组将对照巡察反馈问题,定期开展“回头看”,在确保问题整改的基础上,持续巩固提高,使中心班子成员和全体机关干部在思想上、态度上转变到位,工作措施上履行到位。
(二)加强党的建设工作。牢固树立抓党建就是讲政治、抓党建就是抓队伍、抓党建就是推动业务工作的理念,推进党建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始终坚持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抓好意识形态工作落实,通过谈心谈话了解党员思想实际,教育引导党员保证工作状态、发挥带头作用。
(三)加强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深入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强化党风廉政建设,持之以恒正风肃纪,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坚决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制度,提高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能力。增强领导干部履行“一岗双责”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进一步发挥班子成员的率先垂范作用。努力使全体干部树立正确的理想信念,不断增强廉洁自律意识,不断提高反腐倡廉的自觉性和自身免疫力。
(四)加强思想政治学习。自觉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等作为立身之本和行动指南,进一步端正学习态度,扎实学风,充分认识政治学习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同时把此次巡察工作看成是一次加强我中心党员党性教育,正视问题,转变工作作风的难得机会,凡是此次巡察需整改的问题都要坚持即错即改、深刻剖析、彻底改正、绝不敷衍、统一思想、达成共识、全面推进机关事务管理工作形成新局面。真正使我中心在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上再上一个新台阶。做到整改不到位不罢手、不彻底不收兵,不断扩大和巩固巡察整改工作成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46878677;电子邮箱bxxjgswglzx@163.com。
中共本溪满族自治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党组
2024年11月4日
用户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