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满族自治县人民防空办公室公开承诺书
为全面优化营商环境,根据工作实际,在应建防空地下室的民用建筑项目报建审批中,对行政审批、事中事后服务监管、廉政勤政三个方面,县人民防空办公室向社会各界做出如下承诺:
一、优化人防审批流程,提高工作服务效率。涉及人防办的审批事项统一到县行政服务中心综合窗口受理;报窗口审批的事项,对所需申报材料和审批条件,进行一次性告知;对具备受理条件的项目5个工作日内办结;对服务效率低、私设办理门槛的工作人员,严肃问责。
二、实行首问负责制。第一接待人为首问责任人,属于自己职责内的事立即办理,不属于自己职责内的事,要负责帮助联系到承办人,搞好衔接,让办事人满意。在受理时,首问责任人要做到热情接待、负责到底,实行建设单位“最多跑一次”。
三、加强事中事后服务,增强企业的获得感。涉及人防工程建设的项目,实行重点工程提前介入、主动作为,到建设工地,宣传依法结建和缴纳人防易地建设费的重要性,提高人防法律意识。推行电话预约服务和重点工程跟踪服务,营造优质服务软环境。积极协调市人防质量监督站上门提供服务,从图纸的设计到工程建设、以及竣工验收一系列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提供详尽专业的解答和帮助,确使工程质量、进度得到保障。
四、坚持廉政勤政建设,树立良好人防形象。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廉洁从政的各项纪律,坚决杜绝以权谋私、假公济私、“吃、拿、卡、要”等违纪违法行为。树立阳光、公正、廉洁的良好形象。
以上承诺,坚决履行,请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 024-46821308
2018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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