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县经信局为民办事服务企业公开承诺书
为认真贯彻落实《辽宁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本溪满族自治县提升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年行动方案》等文件精神,进一步提升政务服务水平,增强履职尽责能力,打造公开、诚信、为民的政务服务形象,本溪县经信局特向社会作出如下公开承诺:
一、严格依法行政
坚持依法审批,严格执行涉及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努力营造公开、公正、公平的行政审批环境。在县行政服务大厅综合窗口申请的行政许可事项,凡符合政策法规要求,材料齐全的,一律按承诺时限办结。编制《行政许可项目办事指南》,公开行政许可事项法定依据、办事需提交的材料、服务流程、咨询方式等。
二、优化政务服务
严格执行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一次性告知制、办事公开制、服务承诺制、责任追究制;工作人员办理业务过程中做到风纪严谨,举止端庄、文明礼貌、规范引导、微笑服务。杜绝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现象。提高工作效率,方便服务对象。
三、严肃行风行纪
在为民提供服务中做到百问不厌,用真诚和热情接待每一位服务对象。对属于工作范畴的,立即办理,不属于或者超过职能范围的,耐心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力求群众理解满意。严禁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谋取私利,坚决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畅通监督反馈渠道,对来电、来信、来访、投诉及时回复。
以上承诺,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进行监督,并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监督电话:024-46825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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