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满族自治县林业局为民办事公开承诺
为提高服务社会、服务基层、服务林农、服务企业水平,本溪县林业局以 “依法行政、优质服务”为主要内容,打造“工作一流,群众满意的”营商环境,做出如下承诺:
一、坚持政务公开。向社会公开法律法规和政府赋予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的职责,进一步增强林业行政工作的透明度。
二、坚持依法行政。在林业行政工作中,资源林政、森林公安、林业种苗、森林植物检疫等部门,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政策办事,做到公正严明、文明执法。
(三)坚持执政为民。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公仆意识,在执行公务中坚决杜绝“吃拿卡要”现象。
(四)坚持文明服务。用文明的服务形象、优质的服务态度、规范的服务用语接待好每一位服务对象。坚决克服“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衙门作风。
(五)坚持优质高效。实行“首问负责制”、“限期办结制”。首问人要对服务对象热情接待或引导。负责受理、审批、审核等事项的职能部门及相关单位,对于符合规定,资料齐全的申办事项,能够立即办理的,做到随来随办;不能立即办理的,按规定和承诺的时限如期办结。
为切实改进机关作风,提高服务水平,打造良好营商环境,我们诚恳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监督。
举报电话:024- 46823762
本溪满族自治县林业局
2018年5月
用户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