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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推进棚改新型货币化(实物)安置工作

来源:本溪县报 发布时间:2016-06-20 09:18:07 浏览次数: 【字体:

    为加快推进我县2016年棚改新型货币化(实物)安置工作,改善居民住房条件,6月15日,我县召开棚改新型货币化(实物)安置房地产企业工作推进会议。会上,政府部门与房地产企业负责人面对面交流,进一步厘清了有关政策条款和操作方法。县委副书记杜平、副县长何宇翥出席会议并讲话。

    据了解,我县2016年棚改新型货币化(实物)安置工作是指在原有货币化补偿的基础上,房屋征收人将货币补偿款以《安置资金结算单》的形式发放给被征收人,被征收人在由政府组织团购或采购的具有一定幅度价格优惠的商品房房源库中自主选购商品房的新型征收安置方式。

    会议指出,目前我县具有房源条件、初步具有房源条件的企业共有6家,各开发企业要在进一步精确剩余房源数量的同时,结合实际,上报折扣价格,争取最大程度让利于民,积极参与、配合棚改新型货币化(实物)安置工作,最大程度消化现有剩余房源。

    会议强调,各开发企业要深刻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意义,做好房产推介和优惠政策的宣传工作,充分展示各企业房源产品的户型、价格、服务等优势,丰富购房者的购房选项。要设置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加强与县内各相关部门的联系,在紧密对接的同时,有针对性地做好相关政策的学习、培训工作,熟练掌握棚改新型货币化(实物)安置的办事流程、补偿标准等业务,确保我县2016年棚改新型货币化(实物)安置工作有序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