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推进2016年贫困人口贫困村退出工作
11月21日,记者从全县2016年贫困人口、贫困村退出工作会议上了解到,到今年年底前,我县将确保完成全县2016年2860人贫困人口的稳定退出和5个省级贫困村的销号工作。副县长杜庆辉参加会议并讲话。
会议宣读了《我县2016年贫困人口贫困村退出工作方案》,明确了贫困人口、贫困村退出工作的目标、标准、程序以及验收等相关工作,同时强化了工作要求。
会议指出,今年以来,我县认真贯彻落实脱贫攻坚工作的重大部署安排,依据“六个精准”、“五个一批”的脱贫方针为全县贫困户号脉施策,形成了“全域扶贫,模范引领,示范先行,彰显特色”的扶贫格局。
会议强调,目前已进入各项工作总结验收的关键时期。要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街道一定要结合年初经济工作会议时签订的“目标责任书”,明确主管责任人,做好统筹协调,精心组织实施,实地入户调查、如实收集数据、科学分析测算,确保验收程序规范、数据真实可靠、档案完整齐全、结果公正公开、群众满意认可。要落实责任,明确任务分工。各相关单位要各尽其责、紧密配合,与乡镇协作,依据本行业标准及贫困人口验收主要衡量指标来计算、核实贫困人口、贫困村退出的数据来源;各乡镇要明确贫困人口、贫困村退出的目标和任务,做实民主评议、村核实公示、乡镇核实公示等流程,并要协助县直有关部门进行计算、核实脱贫工作的退出数据。要强化督查,严把退出程序及标准。贫困人口、贫困村退出工作年度任务完成情况,将纳入县政府对县直各部门、乡镇政府的绩效考核中,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也将分阶段定期或不定期进行督查和专项检查,对贫困人口、贫困村退出实施过程中发生重大失误、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相关领导、相关人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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