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2023年度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本溪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关于公布2023年度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
结果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县政府各有关部门: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促进本溪县经济社会全面发展,按照《辽宁省规章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规定》(辽宁省人民政府令第237号)的要求,我县对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经研究决定,对我县6件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现将2023年度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予以公布,请遵照执行。
附件1:本溪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决定失效的规范性文件
本溪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4年8月25日
本溪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决定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 发文代号 | 承办部门 | 文件标题 | 印发日期 |
1 | 本政办字[2018]50号 | 县数据局 | 关于印发本溪县有关部门行政许可前置要件清单的通知 | 2018年8月30日 |
2 | 本政办字[2018]52号 | 县数据局 | 关于落实国务院取消11项行政许可等事项的通知 | 2018年9月11日 |
3 | 小政字[2018]9号 | 小市镇政府 | 小市镇打击非法传销工作管理制度 | 2018年1月18日 |
4 | 小政字[2018]27号 | 小市镇政府 | 关于印发小市镇违法建设行为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2018年4月8日 |
5 | 草委字[2018]8号 | 草河掌镇政府 | 草河掌镇开展“三抓三促”工作实施方案 | 2018年2月6日 |
6 | 草委字[2018]19号 | 草河掌镇政府 | 草河掌镇开展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实施 | 2018年5月2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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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2023年度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的解读(图片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