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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泉寺居民回迁安置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4-11-21 00: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温泉寺原居民回迁安置工作于2014年12月1日开始回迁安置,请回迁安置户持温泉寺《补偿协议》、身份证及户口簿原件等相关证件,准时来参加选房。凡不能在规定时间,按要求来办理选房者,按自动弃权处理,后果自负,望周知。

  回迁安置办公地点:回迁区即“水岸家园”

  详情请见2014年11月20日《本溪日报》、11月21《本溪县报》、本溪县政府网站(网址:http://www.bx.gov.cn)登载的《回迁安置方案》。

  咨询电话:46202125  46202055

特此通知。

                            本溪水洞温泉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

                              2014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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