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泉寺居民回迁安置通知
温泉寺原居民回迁安置工作于2014年12月1日开始回迁安置,请回迁安置户持温泉寺《补偿协议》、身份证及户口簿原件等相关证件,准时来参加选房。凡不能在规定时间,按要求来办理选房者,按自动弃权处理,后果自负,望周知。
回迁安置办公地点:回迁区即“水岸家园”
详情请见2014年11月20日《本溪日报》、11月21《本溪县报》、本溪县政府网站(网址:http://www.bx.gov.cn)登载的《回迁安置方案》。
咨询电话:46202125 46202055
特此通知。
本溪水洞温泉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
2014年11月21日
用户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