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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溪满族自治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15年度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的查前公示

来源: 发布时间:2015-05-15 00: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辽宁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5年度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辽财监〔2015〕228号)要求,并结合我县工作实际,现将2015年会计监督检查单位名单及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检查名单
  1.本溪满族自治县偏岭粮库
  2.本溪满族自治县草河口粮库
  二、检查内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财政检查工作办法》、《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重点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执行情况,包括:会计核算是否真实合法,信息披露是否充分完整,是否存在会计造假和私设“小金库”等行为,并对贯彻落实
中央八项规定”情况及控制“三公经费”情况一并检查。

  三、联系电话
  欢迎社会各界人士对上述公示单位接受检查情况进行监督,如知晓上述单位有违反财经纪律情况的,可以进行举报。
  举报电话:46822582
  联系人:  迟鸿


                                  本溪满族自治县财政局
                                     2015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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