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满族自治县物价局关于召开调整本溪满族自治县居民供热价格听证会的通告第2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国家发改委第2号令)和《辽宁省定价目录》(2015年版)辽价发[2015]59号规定,现发布本溪满族自治县调整居民供热价格听证会第2号通告。
一、听证会举行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6年4月26日上午9:00。
地点:县农发局三楼会议室。
二、调整居民供热价格听证方案要点
根据本溪满族自治县物价局成本监审分局监审结论,我县供热定价成本为25.30元/平方米,提出我县居民供热价格调整方案,即:居民供热价格每平方米下调2元,由28元/平方米调整为26元/平方米。调整后的供热价格自2015-2016年度采暖期开始执行,2015-2016年度多缴费用抵扣下一年度采暖费。
三、听证会参加人、听证人名单
(一) 参加人21人
1.消费者代表13人:
曲丽 君(观音阁街道 俪城社区)
丁洋洋(观音阁街道 小市社区)
胡联娟(观音阁街道 向阳社区)
黄德燕(观音阁街道 站前社区)
张 勇(观音阁街道 文化社区)
秦 鹏(观音阁街道 西山社区)
张凤军(观音阁街道 煤炭社区)
王艳秋(观音阁街道 中心社区)
闵雪岩(观音阁街道 棉织社区)
邹 妍(观音阁街道 花园社区)
王辅财(观音阁街道 中兴小区)
曲春志(观音阁街道 中兴小区)
杨树海(观音阁街道 中兴小区)
2.经营者代表1人:
杨大海(本溪满族自治县供热公司 党总支书记)
3.县人大代表1人:
张庆刚(县人大财经委 主任)
4.县政协委员1人:
张 锐(县财政局预算股 股长)
5.专家学者1人:
王 利(县委党校 高级讲师)
6.政府部门4人:
张祺海(县城建局城建办)
王晓炎(县法制办)
刘世海(县民政局优抚股 股长)
宋 毅(县财政局)
(二)听证人3人:
姜加 君(县物价局 副局长)
邹永军(县物价局价格管理股)
杜俊峰(县物价局成本调查监审分局)
四、参加听证会报到方式
听证会参加人持会议通知、旁听人员持身份证,新闻媒体记者持记者证,于4月26日上午8:50前准时进入会场。
本溪满族自治县物价局
2016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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