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满族自治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16年度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的查前公示
根据辽宁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6年度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辽财监〔2016〕235号)要求,并结合我县工作实际,现将2016年会计监督检查单位名单及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检查单位名单
1.本溪满族自治县中等职业技术教育中心
2.本溪满族自治县连山关镇中心学校
3.本溪满族自治县高官镇九年一贯制学校
二、检查内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财政检查工作办法》、《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重点检查会计准则执行情况,会计核算是否真实公允,信息披露是否充分完整,财政资金使用和财务制度以及财经纪律执行情况等。
三、联系电话
欢迎社会各界人士对上述公示单位接受检查情况进行监督,如知晓上述单位有违反财经纪律情况的,可以进行举报。
举报电话:46822582
联系人:迟鸿
本溪满族自治县财政局
2016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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