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本溪满族自治县汤沟民族文化旅游特色镇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为充分了解本溪县各社会团体及群众对该工程建设的意见,更好地做好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遵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 28号)的有关要求,目前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工作已基本完成。现对辽宁本溪满族自治县汤沟民族文化旅游特色镇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进行第二次公示,向公众公开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信息,并征求公众意见。
一、项目概况:辽宁本溪满族自治县汤沟民族文化旅游特色镇建设项目占地304公顷,总建筑面积164万平方米,项目设有旅游服务接待中心(接待大厅、餐饮区、配套服务、接待住宿等);健康理疗中心(A、B区),温泉理疗主楼、理疗服务综合楼A\B座、理疗休养区等;山地运动训练基地设有山地运动接待中心与山地运动训练场等;花溪谷文化旅游基地(A、B、C区),设有游客服务中心、映山红观赏园、花溪谷主题游乐园、山谷养生疗养基地、花溪谷道教文化基地(道教博物馆、满族博物馆、修身养性斋院等;森林养生养老综合服务区(A、B、C、D区),设有养老接待中心、生活服务区、医疗保健中心、养老社区等。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本项目施工过程会产生粉尘、噪声、废水、固废污染、水土流失、生态等不良影响;营运期主要环境影响如下:(1)生态影响;(2)景观影响;(3)废水:职工生活废水、餐饮废水、医疗废水;(4)废气:油烟、汽车尾气;(5)噪声:水泵、风机、空调机组等设备噪声以及交通噪声;(6)固废:生活垃圾、餐饮垃圾、医疗垃圾等。
三、环境保护措施要点
(1)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期结束后,施工活动对生态环境产生的不利影响基本得到控制,破坏的植被将逐步恢复,运营期对生态环境影响轻微。生态保护措施的重点是如何管理与保护好景区及周边的生态及景观资源,减少游客对其影响。在必要区域建立宣传栏、标示牌;在游客容易践踏的区域设立竹篱笆防护隔离;加强监督管理,制止乱挖乱砍树木行为。加强生态环境监测,消除隐患。以生物防治为主,防治虫害,筑巢引鸟。
(2)景观保护措施
项目构筑物的建筑风格应遵循地方自然生成建筑格调,力求做到造型优美、色彩和谐、空间轮廓线丰富,与自然环境相协调;在整体布局上考虑尽量维持原有的自然风貌,仅对工程施工破坏的地形及施工临时占地进行人工修复,力求项目与风景资源背景之间景观相融性评价分级达到景观指标要求。
(3)废水:经医疗废水处理设施预处理的医疗废水,与经隔油池预处理的餐饮废水,同生活污水一起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项目区内铺设的市政污水管道,最终进入本溪县草河掌镇汤沟地区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4)废气:餐饮油烟静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经烟道有组织排放。地下停车场设置排风系统,每天定时进行排风换气。地下车库排气筒设置于绿化带中,远离居住区,排气筒高度高于2.5m。
(5)噪声:设备设减振基础,设备管口采用软性连接,排烟风机部位安装消声器和隔音罩,再经墙体的减噪和距离衰减。
(6)固废:生活垃圾、餐饮垃圾集中收集,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油烟净化设施清理产生的废油及隔油池拦截的废油脂交由具有废油处理能力的单位处置。医疗保健中心医疗废物集中收集,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处置。
四、环评报告书结论要点
拟建项目不在风景名胜区,不在本溪满族自治县青山保护规划的禁止开发区和限制开发区,项目用地符合本溪满族自治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本溪满族自治县青山保护规划。项目属于国家鼓励发展的产业方向,符合本溪县相关规划,项目建成后将有利于提升当地旅游品牌,促进当地旅游及经济发展,项目建设的同时能为项目所在区域带来明显的社会和经济效益。
拟建项目在施工和营运过程中采用的环保治理和生态保护措施恰当,在严格遵守“三同时”制度,切实落实各项污染治理措施,严格执行各种污染物的国家和辽宁省排放标准的基础上的前提下,项目建设和正常运营对项目区地表水、大气、声环境、生态环境影响较小。本项目的建设从环保角度是可行的。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方式可以通过信函、传真或者其他便利的形式,于2016年8月4日之前,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提出书面意见。
公众意见反馈与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建设单位:辽宁汤沟国际温泉旅游度假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兴田 电话:024-46135010
环评单位:河南源通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工 电话:024-31401116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主要是项目区附近单位、居民。主要包括对环境质量现状是否满意、是否知道或了解本项目情况、认为本项目实施后对当地环境质量或居民生活造成的影响是什么、对本项目持何种态度,以及对项目实施在环保方面有何建议和要求等。
辽宁汤沟国际温泉旅游度假有限公司
河南源通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2016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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