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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溪满族自治县电子商务进农村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公示

来源: 发布时间:2017-09-28 14:48:57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省服务业委、省财政厅《关于开展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的通知》(辽服发[2015]44号)、《关于下达2015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补贴专项资金通知》(辽财指流[2015]389号)和《本溪县电子商务进农村实施方案》文件精神,现将本溪县电子商务进农村专项资金使用情况(截止2016年8月31日)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请社会各界监督。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本溪县财政局提出书面意见。(县财政局电话:024-46823753传真:024-46823305 纪委监督举报电话:024-46822290)

本溪县电子商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9月13日

附:

本溪县电子商务进农村专项资金使用明细表
项目 时间 金额 备注
学习 培训 1、举办电商知识培训(六期)   176,000.00  
2、举办全县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及乡镇领导干部培训 2016.03 28,000.00  
3、参加商务部及淘宝大学培训和学习 2016.03 58,048.50  
农村 淘宝 项目 1、村级服务站建设 a、站点储物架 2016.05 42,560.00  
b、站点推广用品 2016.06 239,198.00  
c、站点网费 2016.04 20,350.00  
2、县级服务中心建设 a、装饰装修 2016.08 472,020.00  
b、电子设备 2016.06 304,052.00  
3、合伙人培训 2016.03 318,428.50  
  合计 1,658,65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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