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草河口镇草河口村北三组居住地块等规划的公告
本县政告字〔2016〕23号
由县城乡规划建设局报审的草河口镇草河口村北三组居住地块控规、“辽宁中部环线高速公路”建设项目高官镇花岭村村民安置点规划、“田桓铁路”建设本溪县(铁刹山、碱厂、画家村)车站配套服务设施用地规划、县客运站南侧一号地块控规、本宽线(S206)北大岭隧道及引线(本溪县境内)新建工程规划、小桥线连洲岭段(本溪县境内)改扩建工程规划、集本线三架岭隧道及引线(本溪县境内)改建工程规划,经县城乡规划审查委员会审查通过,县政府已批准实施。
特此公告。
本溪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16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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