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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本溪满族自治县全科医生特岗计划招聘第二次公告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6-10-08 11:30:06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省卫生计生委、人社厅、财政厅《关于开展全省全科医生特岗计划招聘工作的实施意见》(辽卫发[2015]41号)和省卫生计生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关于开展2016年度全省全科医生特岗计划招聘相关工作的通知》(辽卫发[2016]36号)及市计生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关于印发本溪市全科医生特岗计划招聘工作方案的通知》(本卫发﹝2016﹞168号)文件要求,我县将组织实施2016年度本溪满族自治县全科医生特岗计划公开招聘工作,计划招聘全科医生2人。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岗位设置及职责

  (一)岗位设置

   此次招聘的特岗全科医生编制、岗位聘用在县级公立医疗机构。全科医生入编后,由县级公立医疗机构派驻乡镇卫生院工作。2016年我县拟公开招聘特岗全科医生2名,其中:县第一人民医院1名,县第二人民医院1名 (招聘计划详见附件1)。

  (二)岗位职责

  特岗全科医生按服务对象实际需求履行以下职责:

  1.承担预防保健、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病人康复与慢性病管理、健康教育与管理等连续性、综合性、一体化服务;

  2.承担专科疾病的识别、转诊以及危重情况的应急处理任务;

  3.作为全科医生团队的领头人,帮助和指导团队其他医务人员提高业务水平,与居民签约一定期限的服务协议,建立相对稳定的契约服务关系。

  二、招聘条件

(一)招聘范围

符合招聘条件的省内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人员(政府办乡镇卫生院现有在编在岗人员除外;正在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人员除外)或符合招聘条件但暂无工作单位的人员(截至2016年10月6日,脱离临床医生岗位2年以上的人员除外)均可报名参加;

(二)基本条件

  1.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自愿被派往乡镇卫生院从事全科医生工作;

  2.身体健康,能够正常履行全科医疗岗位职责;

  3.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4.年龄40周岁(1976年10月6日以后出生)及以下;

(三)除具备上述所列基本条件外,还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执业医师资格,且执业范围注册为临床类别全科医学专业或中医类别全科医学专业的医务人员。符合此条件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71年10月6日以后出生)及以下,学历可放宽至大专及以上医学类专业学历。

2.具备执业医师资格,经过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含中医药管理部门,下同)认可的全科医生规范化培养、转岗培训或者岗位培训并考核合格的医务人员。符合此条件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71年10月6日以后出生)及以下,学历可放宽至大专及以上医学类专业学历。

3.具有二级以上医院工作经历和执业医师资格,从事临床医疗工作至少2年以上,能够胜任全科医生岗位的医务人员。

招聘岗位中要求的学历、学位、各类执业资格截止计算时间为2016年10月6日。

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现役军人;现在读的非应届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在读的非应届全日制高校毕业研究生不能以已取得的本科学历报考);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

三、招聘步骤

(一)信息发布、考生报名和资格审查

1、信息发布。招聘计划在2016年10月6日本溪满族自治县政府信息网发布,并借助本溪满族自治县广播电视台宣传。

    2、报名。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度,符合报名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设定资格条件的考生,认真阅读报名承诺书内容并确认后,进行报名。当招聘岗位未达到1:2开考比例时,将调整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

3.资格审查。报名的同时进行资格审查,报名人员需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和执业资格证及上述证件的复印件,还需提供职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1)报名时间:2016年10月8日至10月10日(周六、周日不休)。每日上午8:30-11:00,下午13:00-16:00,逾期将不再受理。

报名地点:本溪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人事股(县政府后楼八楼817)

报名咨询电话:024-46829325(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报名办法:报考人员到现场填写《2016年本溪县全科医生特岗计划公开招聘报名表》(见附件2)(一式两份),携带近期1寸免冠照片4张(同底版)。

报名时即领取准考证。笔试准考证将同时作为参加面试的准考证使用。

报考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信息一经确认,不允许更改。

报考专业参照《2016年辽宁省各级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公务员(工作人员)招考专业(学科)指导目录》

考生自报名至考试(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核)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考试机构或相关部门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二)笔试

    1.笔试时间:2016年10月12日(星期三)上午9:30-11:00   

2.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3.笔试考试内容:笔试科目为学科专业知识生理、解剖、诊断,题型为客观题,满分100分。

4.笔试成绩查询。笔试阅卷结束后,县人社局、县卫生和计划生育根据成绩汇总分析确定最低合格分数线。考生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通过本溪县政府信息网予以公布,请考生随时查询。

(三)面试

1.参加面试人选的确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划定后,根据招聘计划,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以1:2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不够规定比例和按规定比例进入面试成绩并列的,按实际人数确定人选。

2.公布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时间:笔试结束后,在本溪县政府信息网(http://www.bx.gov.cn/)公布面试人员名单、面试地点及面试时间。

3.面试规则:

  面试为结构化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予聘用。

面试后出现的岗位空缺,不再进行替补。

(四)体检和考核

1.确定体检人选。根据面试合格人选的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总成绩并列者,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

体检人选、时间、要求等将于面试后一周内在本溪县政府信息网(http://www.bx.gov.cn/)公布。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不能聘用。

2.确定考核人选。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核人选。考核由县人社局、卫生计生局组织实施,重点对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复查报考资格。

(五)公示、聘用

1.考核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本溪县政府信息网(http://www.bx.gov.cn/)公示,公示期为5天。对经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反映但不影响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考生,由县级公立医院与特岗全科医生签订聘用合同,明确派驻乡镇卫生院工作年限为5年,并办理岗位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因其他原因未能聘用而产生招聘岗位空缺的,不再进行递补。在职的报考人员在签订聘用合同时,应提供与原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聘用)合同的相关证明。

2.经确定正式聘用的考生须在聘用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提供聘用所需材料与聘用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并报市人社局备案。逾期不办理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3.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般不超过6个月(大中专毕业生见习期1年),国家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管理与待遇

  (一)人员管理

  1.特岗全科医生聘期为5年,由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派遣至相应政府办乡镇卫生院工作。期间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经培训及考核后, 可注册为全科医生或在原有执业范围项加注全科医学。暂不能进行执业范围变更的,应先完成执业地点变更手续,暂按原执业类别和范围执业。乡镇卫生院负责按程序办理执业医师注册手续或执业地点、范围变更手续等。

  2.特岗全科医生人事档案由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管理,党团关系转至所在乡镇卫生院。

  3.聘期内,特岗全科医生的日常管理、绩效考核(平时考核)和年度考核由乡镇卫生院负责,考核结果报县级公立医疗机构备案。对成绩突出,考核优秀者,在绩效工资分配时予以考虑;对考核不合格者,应当按照规定程序调整工作岗位,直至解除聘用合同。

  4.聘期满后,遵循本人自愿的原则,在有空编空岗的情况下,鼓励特岗全科医生继续留在乡镇卫生院工作,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给予办理相应人事关系,纳入乡镇卫生院常设岗位管理;愿意回到人事关系所在的县级公立医疗机构工作的特岗全科医生,全部纳入县级公立医院常设岗位管理,返回县级公立医院工作;聘前有工作单位的特岗全科医生,聘用期满后,也可在公开招聘的前提下,通过考核方式招聘回原单位工作,或通过公开招聘到其他医院工作,招聘单位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5.对于违反聘用合同,未履行派驻任务或到乡镇卫生院工作年限不满5年的特岗全科医生,由县级公立医院解除聘用合同,取消事业单位人员身份。

  (二)激励与保障政策

    1.薪酬待遇。聘期内,特岗计划的全科医生执行国家统一的工资制度和标准,享受所在县级公立医疗机构同类人员工资及保障待遇。特岗全科医生在乡镇卫生院工作期间,乡镇卫生院要为特岗全科医生提供必要的住宿和生活条件。

  2.职称晋升。特岗全科医生在乡镇卫生院的工作时间,计算为城市医生在晋升主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前,到基层累计服务的时间。特岗全科医生在乡镇卫生院工作期间,按国家规定年限标准,可提前一年参加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相应资格的,可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3.教育培训。积极组织开展全科医学继续教育活动,为特岗全科医生提供具有全科医学特点,针对性和实用性较强的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特岗全科医生按规定接受继续医学教育。县卫生计生局负责组织对聘用人员进行岗前培训。省卫生计生委统一组织未取得全科医学培训合格证书的人员分年度进行全科医生岗位培训。首次培训3个月,经县卫生计生局考核批准,报市卫生计生委备案,在执业范围项加注全科医学后,方可正式上岗。累计培训时间达到一年的,经考核合格,颁发基层医疗机构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合格证。

五、有关要求

1.报名人员在招聘期间(报名、笔试、资格审查、面试、考核、体检、订立聘用合同等)请及时查看本溪县政府信息网(http://www.bx.gov.cn/),同时应确保通讯工具畅通,以便招聘单位联络。因未及时查看本溪县政府信息网(http://www.bx.gov.cn/)关于公开招聘相关事宜通知或因通讯方式不畅所导致的后果,由报名人员自负。

2.此次公开招聘不收取任何费用。

  3.招聘岗位的具体条件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卫生计生局负责解释。

    六、纪律监督

    1.本次公开招聘工作要严格按照本《公告》规定和要求执行。

    2.用人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履行组织招聘工作的命题、评卷、监考、面试考官、体检检查等职责及办理其他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应回避的亲属关系或者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主动申请回避。

    3.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视其情节轻重,要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为了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客观性,凡发现并经查实考生在报名、考试、体检、政审、聘用等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4.本次公开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社会各界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县卫生计生局政策咨询电话:46829325

              本溪满族自治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6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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