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验收本溪参铁(集团)有限公司铸造用生铁230m3高炉扩建改造项目审批公示
2017年2月20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的建设项目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有关规定和原国家环保总局《关于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实行公示的通知》(环办〔2003〕26号)要求,经审查,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作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现将相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7年2月20日-2017年2月26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七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部门:本溪满族自治县环境保护局生态办
联系电话:024-46812143
邮箱:mfq6828341@163.com
通讯地址:本溪满族自治县政府路69号
邮编:117100
附:拟作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决定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验收监测(调查)单位 | 项目概况 | 环保措施落实情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本溪参铁(集团)有限公司铸造用生铁230m3高炉扩建改造项目 | 本溪满族自治县田师付镇工业园区 | 本溪参铁(集团)有限公司 | 本溪满族自治县环保局监测站 | 该项目总投资2200万元,总占地面积96000m2,厂区面积87000 m2,总建筑面积14000 m2,本项目产品为铸造用生铁,项目建成后由原来年产15万吨增加到年产22.08万吨。2014年3月通过本溪县环保局批复(本环建字[2014]9号)。该项目属于改扩建项目,于2016年10月10日主体工程和配套的环保设施基本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和环保局批复中的要求建设完工投入试生产。 | 该项目在施工期及运营期间基本能够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及批复要求。施工期建筑施工场地周围设置了统一的围挡,实施全封闭施工。对易产生扬尘的物料、渣土及工地裸露地面采取了软硬覆盖及洒水等防尘措施。施工噪声满足国家《建筑施工厂界噪声限值》(GB12523-90)标准要求,避免施工噪声影响周围居民休息。施工产生的固体废物进行综合利用或清运至垃圾填埋场填埋。运营期大气污染防治:原料全部储存在封闭仓库,配料、上料、筛选均设有除尘器。烧结车间大气治理:烧结机头新建DM3290脉冲布袋除尘器,除尘面积3290m2,同时新建脱硫设施,采用半干法脱硫工艺。配料、整粒、筛分系统粉尘各设置除尘罩,与烧结机尾共用一台型号为QM128型脉冲式布袋除尘器,除尘面积2198m2。竖炉车间大气治理:依托于原有一台多管除尘器,处理风量100000m3/h。高炉大气治理:高炉煤气系统依托于原有重力除尘器与8台并联布袋除尘器。高炉出铁场利用新彩板实行半封闭,并设有通风装置。矿槽、焦槽、出铁口及炉顶上料新建除尘罩共用一套LCM-2058型布袋除尘器,除尘面积为2058m2。主铁沟、撇渣器、流嘴采用除尘效率为95%布袋除尘器处理。固体废物的处置措施: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水渣,销往水泥厂,并有长期合同。除尘器产生的除尘灰,及脱硫产生的石膏全部回收到烧结配料二次利用,生活垃圾统一送往田师付镇垃圾处理厂。噪声污染防治:首先选用高效、低噪型设备,对高噪音设备配备隔音减振设施。水治理措施:由于生产中采用循环用水,废水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再经污水装置处理,水质达到中水回用要求后排入造渣池,用于炉渣粒化,不对外排放。厂区周围设置绿化工程,绿化率达到27%。厂区周围植树1200余棵,绿化面积800m2。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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