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满族自治县电子商务进农村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公示(四)
根据省服务业委、省财政厅《关于开展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的通知》(辽服发[2015]44号)、《关于下达2015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补贴专项资金通知》(辽财指流[2015]389号)和《本溪县电子商务进农村实施方案》文件精神,现将本溪县电子商务进农村专项资金使用情况(2017年6月7日至2017年6月28日)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请社会各界监督。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本溪县财政局提出书面意见。(县财政局电话:024-46823753传真:024-46823305 纪委监督举报电话:024-46822290)
本溪县电子商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6月28日
本溪满族自治县电子商务进农村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公示(四) | ||||||
项目 | 数量 | 时间 | 状态 | 金额(元) | 备注 | |
本溪县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 | 本溪县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维修改造工程 | 1 | 2017.06 | 已付 | 1956800.00 | 按照双方合同约定,按照工程进度拨付工程款。现已完成总工程量的75%。 |
合计 | 19568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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