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草河城镇徐堡村文化活动中心用地等规划的公告
本县政告字〔2017〕30号
由县城乡规划建设局报审的草河城镇徐堡村文化活动中心用地规划、本溪国家地质公园地质遗迹保护项目(庙后山地质遗迹项目区)用地规划、县高级中学扩建工程(教学楼)规划、德科斯米尔(本溪)汽车电气有限公司(三期工程)规划、清河城敬老院修建性详细规划、小市镇山城子村三组大沟商业地块规划、滨河西路(张家堡桥--香磨桥)带状公园用地规划、滨河东路道路规划、香溪渠底改造工程用地规划,经县城乡规划审查委员会审查通过,县政府已批准实施。
特此公告。
本溪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17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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