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整改方案》第24项整改任务整改结果公示
省《整改方案》第24项整改任务整改结果公示
一、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
问题编号(265(24-5)):全省44个县(市)中仍有8个没有建成垃圾无害化填埋场,部分垃圾填埋场超负荷运行,大量生活垃圾简易堆存于河边、沟边、路边、村边,污染十分严重。有关资料显示,全省现有非正规垃圾堆放点1299处,堆存垃圾总量达644万立方米;大面积水上漂浮垃圾27处、总面积超过10万平方米。仅2017年前4个月就清运河道垃圾90多万立方米。
二、整改目标
全面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等部门关于做好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工作的通知》(建村办【2017】2号)和《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全省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督导草河口镇茳草村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工作,到2020年底完成草河口镇茳草村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销号。
三、整改措施
草河口镇茳草村非正规垃圾堆放点主要为多余残土,做为镇区工程项目建设回填利用,场地进行平整做为未利用地。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县住建局按照整改方案要求,加大对草河口镇茳草村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工作的督导检查力度,确保消除该处非正规垃圾堆放点。2018年底,已完成了整治工作,按程序予以销号。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署联系方式,向我局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19年4月1日至2019年4月5日(5个工作日)
受理部门:本溪满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 024-46821517
邮寄地址: 辽宁省本溪市本溪满族自治县政府路69号
本溪满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3月28日
省《整改方案》第24项整改任务整改结果公示
一、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
问题编号(265(24-5)):全省44个县(市)中仍有8个没有建成垃圾无害化填埋场,部分垃圾填埋场超负荷运行,大量生活垃圾简易堆存于河边、沟边、路边、村边,污染十分严重。有关资料显示,全省现有非正规垃圾堆放点1299处,堆存垃圾总量达644万立方米;大面积水上漂浮垃圾27处、总面积超过10万平方米。仅2017年前4个月就清运河道垃圾90多万立方米。
二、整改目标
全面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等部门关于做好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工作的通知》(建村办【2017】2号)和《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全省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督导南甸镇小峪村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工作,到2020年底完成南甸镇小峪村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销号。
三、整改措施
南甸镇小峪村非正规垃圾堆放点主要为生活垃圾,集中清运到县城垃圾填埋场进行卫生填埋处理,场地进行平整做为未利用地。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县住建局按照整改方案要求,加大对南甸镇小峪村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工作的督导检查力度,确保消除该处非正规垃圾堆放点。2018年底,已完成了整治工作,按程序予以销号。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署联系方式,向我局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19年4月1日至2019年4月5日(5个工作日)
受理部门:本溪满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 024-46821517
邮寄地址: 辽宁省本溪市本溪满族自治县政府路69号
本溪满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3月28日
用户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