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观音阁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2018-2030年)环境影响评价公示
一、规划概要
规划名称:本溪观音阁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2018-2030年)
规划范围:
本溪观音阁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的发展格局为“一区两园”。小市园区北起城市规划区北部界限,南至现状本溪县金枫木业总厂,东至太子河,西至温泉变电站,总用地512公顷。经济开发区的高官园区北起辽宁中部环线高速公路出口处,南至太子河,东至红光村,西至三合村,总用地736公顷。
产业定位:
小市园区主导产业为钢铁新材料精深加工与汽车零部件加工、新能源与微电子产业;次要产业为农产品深加工产业。高官园区主导产业为新型玻璃产品加工业。
二、规划实施单位和联系方式
实施单位:本溪观音阁经济开发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通讯地址:本溪县政府
联系人:刘主任
联系电话:024-46829995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中晟华远(北京)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乙12号天作国际B1508
联系人:冷工
联系电话:010-88382806
E-mail:lengyang@zshyhb.com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本次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工作内容为对规划进行合理性和协调性分析,对规划方案分析以及环境影响分析,区域环境承载力分析并对规划进行综合论证,提出规划的反馈性建议及意见。
五、公众索取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1)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网站地址
本溪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bx.gov.cn/
(2)公众意见表的网址链接
本溪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bx.gov.cn/
(3)公众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
公众可以在相关信息公开后,通过电子邮件、信函方式向环评单位及建设单位咨询。
(4)公众索取信息的期限:本公示发布后十个工作日内。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公众对于本规划是否认可;
(2)公众就本规划对周围环境影响的意见;
(3)公众对本规划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本次公示主要采取网站公示的形式,公众可通过电话、发送信函等方式,发表对本溪观音阁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2018-2030年)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
八、本次公示有效期
自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
本溪观音阁经济开发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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