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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公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20-05-08 08:47:21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县卫生健康监督中心用工需求,经县政府批准,现面向社会适龄人群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县卫生健康监督中心业务经办岗位2名。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本溪满族自治县户籍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即城镇居民家庭成员中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有就业愿望的人员均处于失业或离岗状况的家庭成员。

2、市城市低保边缘户救助卡的家庭成员。

3、处于失业状态的残疾人。

4、单亲抚养未成年人,即离异或丧偶抚养未成年子女的人员。

5、登记失业人员中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内的人员。

6、自谋职业的军队退役人员。

7、县以上劳动模范。

8、军人配偶。

9、享受定期定量抚恤和生活补助的优抚对象。

10、烈属,即烈士父母、配偶及子女。
    三、招聘基本条件

(一)报名基本条件
    1、男性,年龄30周岁以下(含30周岁)。

2、学历: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

3、专业要求:自动化,会计电算化。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受理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的;

3、被相关单位开除并解除劳动合同的人员;

4、其他不宜应聘人员。

四、 招聘方式
    采取面试加考核方式择优聘用。

五、招聘工作步骤

(一)发布招聘信息

将于5月8日在本溪县政府信息网站(http://www.bx.gov.cn/)发布公告。

(二)报名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20年5月8日—5月12日(周六、周日不休),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00 。

报名地点:县卫生健康监督中心办公室

联系电话:024-46822368

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度,报名者的信息应真实有效,如发现材料虚假者随时取消考试资格和应聘资格。报考者未按要求、时间或未达到指定地点的,视为放弃报考。

符合应聘条件的报名人员在报名时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1.一寸免冠照片2张

2.携带本人身份证 、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两份。

3.符合公益性岗位条件的证明材料。

个人所提供的相关证件必须真实有效,由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审查,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出,将取消考试资格。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县卫生健康监督中心有关工作人员组成。资格审查将严格按照公告要求,对报考人全面进行审查,主要审查报名者的身份证、学历证书、退伍军人证及涉及到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报名者考录资格。

(四)组织面试。资格审查通过后人员,可参加面试。

1、面试时间。由县卫生健康监督中心工作人员电话通知考生本人。

2、面试地点。由县卫生健康监督中心工作人员电话通知考生本人。

3、面试方式、内容。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考察内容为综合素质能力,主要考察应聘人员适应岗位要求的业务素质和潜在能力。

4、面试程序。

1)考生按规定时间在面试前30分钟凭身份证到达面试地点,进入指定的面试候考室。

2)面试工作人员核对考生信息,向考生宣布面试纪律、程序和其他有关注意事项。

3)考生抽签决定面试顺序,按顺序进入面试考场。

4)面试评委对考生进行提问,考生针对考官的问题进行回答。评委根据考生答题情况当场进行评分。

5)考生答题完毕或已到规定时间,考生停止答题,到场外休息室等候亮分。

6)下一位考生进场考试(该考生考试的同时,计分员为前一位考生统分,合分员复核后,交主评委签字,并将得分交监督员登记后,到指定地点向前一位考生亮分,考生确认签字)。

7)面试工作小组统计面试成绩。

5、成绩评定。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满分为100分,面试时间10分钟。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予聘用。面试成绩由评委按照命题时确定的评分标准独立进行现场评定,采用去掉一个最高分和去掉一个最低分后计算平均分,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办法处理。面试成绩经主评委、监督人员现场签名确认后通知面试考生。

6、面试评委组成。面试评委小组由7人组成,设主评委1名。

7、面试纪律。面试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试过程接受社会监督。

(五)体检人选的确定。

根据面试合格人选的成绩,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报考人员总成绩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成绩出现末名并列的,则对其重新进行面试,以再次面试成绩高的报考人员列入体检对象)。

考生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资格。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工作由县卫生健康监督中心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

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从该岗位报考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的报考人员的面试成绩分数须达到60分及以上。

体检人选、时间、要求等将在面试后一周内在本溪县政府信息网站公布。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执行。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核人选。体检不合格的,不能聘用。

(六)考核

 考核工作由县卫生健康监督中心组织,重点对考核人选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复查报考资格。考核合格的,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七)公示、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本溪县政府信息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天。对经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反映但不影响聘用公益性岗位的考生,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经确定正式聘用的考生须在聘用公告发布之日15个工作日内提供聘用所需材料与县卫生健康监督中心签订聘用手续,逾期不办理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八)服务期限及待遇

服务期限为三年,人员待遇为1460元/月,缴纳四险。

六、招聘注意事项:

(一)在公开招聘期间,报考人员如不按规定提交相关材料、不按时参加面试、体检、办理有关手续等,视为自动弃权。

(二)考生报名时所填写的电话、手机等联系方式要随时保持畅通,因考生本人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三)在招聘工作未结束前的各个环节,因考生自身原因自愿放弃、资格审查不合格及其他原因出现空缺时,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四)在公开招聘期间,报考岗位只有一人报考时,则直接进入体检程序。

 

附件:

本溪满族自治县卫生健康监督中心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报名表.docx

  

                                                                                     本溪满族自治县卫生健康监督中心

                                                                                               2020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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