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本溪县2020年度县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的公示
按照《辽宁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辽宁省省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评选办法的通知》(辽农办合发〔2019〕452号)和《本溪满族自治县县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评选办法》,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由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人申请,乡镇组织审核申报,经县评审小组审定,确定本溪满族自治县蜂蜜砬子村初泽锐种养殖专业合作社、本溪满族自治县众旺生态种养殖专业合作社为县级示范社。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公示期3天,公示期自2020年10月21日至10月23日。
举报电话:024-46822943
本溪满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2020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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