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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本溪满族自治县招聘警务辅助人员面试成绩、总成绩、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有关事项公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21-04-20 15:44:02 浏览次数: 【字体:

2021年本溪满族自治县招聘警务辅助人员面试工作现已结束,现将面试成绩、总成绩、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成绩、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根据考生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由高至低顺序,按照招聘计划,以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阶段人选。总成绩并列者,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

面试成绩、总成绩及进入体检阶段人员名单见附件1。

二、体检时间、地点

4月21日早7:10,到县公安局二楼会议室集合。

三、体检标准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招录人民警察体检特殊标准等政策规定执行。

体检后出现的岗位空缺,按照考生总成绩由高至低顺序依次递补。

四、体检注意事项

1.参加体检人员应携带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体检费为360元(现金交付)。

2.体检前一天应清淡饮食,注意休息,不要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日早晨须空腹,禁食、水。

3.体检人员务必按时报到,切忌迟到,对无故缺检者不再组织体检,视为自动放弃。

4.体检结果不合格的,可以申请进行复检。复检申请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五、体检纪律

1.体检过程实行全封闭管理,参检考生不准携带通讯工具或以任何方式与外界联络。考生家长及亲属不得尾随至体检医院,否则作违纪处理,取消聘用资格。

2.体检人员要服从管理,听从指挥,遵章守纪,不得隐瞒病史,不得有弄虚作假等任何作弊行为,一经发现,取消聘用。

3.考生只能以数字代号隐名参加体检,在体检过程中,参检考生不得提及本人姓名及与本人身份有关的人和事,违者取消体检资格。

咨询电话:46826332

附件1::2021年本溪县辅警招聘面试成绩、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xls

本溪满族自治县公安局

2021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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