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满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召开规范本溪满族自治县出租车运价的听证会公告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2018年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第21号令)的相关规定,为提高政府价格决策的公正性、科学性和透明度,县发改局拟于近期召开规范本溪满族自治县县城出租车运价的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人构成及产生方式
本次听证会设听证人5人。由县发改局指定的工作人员组成,听证会主持人由听证人中的县发改局工作人员兼任。
二、听证会参加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本溪满族自治县户籍,年满18周岁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 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分析认证、语言表达能力,能够客观、公正真实地反映意见。
3.能按时全程参加听证会,遵守听证会的各项纪律,保障参会时间。
4.同意公开姓名、性别、职业、职务、联系方式等必要的个人信息。
三、听证会参加人构成
本次听证会设听证会参加人25名,分别由消费者、经营者、与定价听证项目有关的其他利益相关方、相关领域的专家学者、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政府有关部门人员、社会组织人员构成,其中消费者代表10名。
听证会参加人的产生方式:经营者、与听证项目有关的其他利益相关方、相关领域的专家学者、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政府有关部门人员、社会组织人员由相关单位按规定条件推荐或县发改局根据需要聘请。消费者采取自愿报名,符合条件有意参加听证会的公民携带本人身份证到县发改局报名。报名结束后在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按报名顺序选取或随机抽取确定,额满为止。
报名截止时间:2021年5月25日
报名地址:县政府三楼县发改局价格收费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46820582。
本溪满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5月10日
用户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