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满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召开规范本溪满族自治县出租车运价听证会公告2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2018年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第21号令)的相关规定,现发布规范本溪满族自治县县城出租车运价听证会第2号公告。
一、听证会举行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1年6月10日上午9:00。
地点:县农业综合发展服务中心三楼会议室。
二、规范县城出租车运价听证方案要点
本着既有利于出租车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又综合考虑社会各方面的承受能力等因素,根据我县出租车运营成本监审结论和参考周边市县出租车运营价格,拟对我县出租车运价作如下规范。方案一:1.出租车起步价由4元/1公里(含1元燃油附加费),调整为5元/2公里,取消燃油附加费。2.里程运价2元/公里(每0.25公里(含)加收0.5元)。3.夜间22时至次日凌晨5时起步价每车次加收1元。4.每车次运行超过9公里后,加收30%空驶费。方案二:1.出租车起步价由4元/1公里(含1元燃油附加费),调整为5.2元/2.1公里,取消燃油附加费。2.里程运价2元/公里(每0.25公里(含)加收0.5元)。3.夜间22时至次日凌晨5时起步价每车次加收1元。4.每车次运行超过9公里后,加收30%空驶费。
三、听证会参加人、听证人名单
(一)参加人25人
1.消费者代表:
秦 锐(观音阁街道 花园社区)
荆春微(观音阁街道 花园社区)
张 月(观音阁街道 花园社区)
赵维维(观音阁街道 花园社区)
侯 丽(观音阁街道 文化社区)
李亚男(观音阁街道 文化社区)
赵 阳(观音阁街道 文化社区)
项 群(观音阁街道 水库社区)
刘冬梅(观音阁街道 小市社区)
刘 畅(观音阁街道 中心社区)
2.经营者代表:
李保龙(本溪满族自治县营运有限公司 出租车司机)
于恩海(本溪满族自治县营运有限公司 出租车司机)
李成林(本溪满族自治县弘驰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出租车司机)
刘德伟(本溪满族自治县弘驰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出租车司机)
3.利益相关方:
王 义(本溪满族自治县营运有限公司出租车办公室 主任)
赵伟光(本溪满族自治县弘驰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经理)
4.县人大代表:谢大旺(县人大财经委 主任委员)
5.县政协委员:杨 宏(县委党校 教研室主任)
6.专家学者:赵凤荣(县委党校 高级讲师)
7.社会组织:宁永勤(本溪燕东合伙会计师事务所 所长)
8.政府部门:
邓学旭(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副局长)
贾兴隆(国家税务总局本溪县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 副局长)
宋兴军(本溪县委政法委防范和处理邪教办公室 三级主任科员)
李光凡(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副队长)
罗安杰(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政策法规科 负责人)
(2)听证人:
朱凤伟(县发改局 副局长)
姜加君(县发改局 副局长)
姜晓莹(县发改局价格收费管理办公室 主任)
翟星月(县发改局成本调查监审办公室 主任)
宋立欣(县发改局成本调查监审办公室 工作人员)
四、参加听证会报到方式
听证会参加人持会议通知、旁听人员持身份证,新闻媒体记者持记者证,于6月10日上午8:50前准时进入会场。
本溪满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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