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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溪县民政局关于“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 项目开展情况公示

来源: 发布时间:2022-02-23 16:56:38 浏览次数: 【字体:

一、“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项目实施情况

本溪县民政局根据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项目实施暂行办法》(民办发【2019】24号)及辽宁省民政厅《转发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项目实施暂行办法>的通知》(辽民函【2019】61号)文件要求,对我县“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项目实施开展工作,“助学工程”项目是由民政部组织,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部门具体实施,中央彩票公益金支持,面向孤儿开展的助学项目,贯彻落实“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的重要举措。“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项目资助对象是已被认定为孤儿身份,年满18周岁且在普通全日制本科院校、普通全日制专科学校、高等职业学校等高等院校及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中专、大专、本科学生和硕士研究生。

二、项目资金使用进度情况

自“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项目开展以来,共计接收上级指标资金21.25万元,其中2019年16万元,2020年4万元,2021年1.25万元。实际发放人数和资金情况为:2019学年14人,13.75万元;2020学年6人,5.6667万元;2021学年4人,1万元。累计发放资金20.4167万元。截止2021年12月,项目结余资金总额8333元,其中2020年结余资金833元,2021年结余资金7500元。

三、项目成效

“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项目开展为进一步健全孤儿保障制度,维护孤儿受教育权利,全力做好孤儿助学工作提供有力支撑。我局抓紧抓实“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工作,在人员界定、申报程序、资金发放等方面进行严格审核。通过社会化发放方式发放至本人卡上。切实做到应助尽助,关爱孤儿成长、促进孤儿成才,切实保障孤儿权益,确保孤儿能享受高等教育的权利。

      本溪县民政局

     2022年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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