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本溪满族自治县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公告
现将体检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见《2022年本溪满族自治县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参加体检人员名单》(附件1)
二、体检时间、地点、费用
2023年5月30日(星期二),早晨6:00,在本溪满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正门口集合,体检费350元(现金)。
三、体检项目和标准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人选;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四、体检相关要求
(一)参加体检人员应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纸质笔试准考证;
(二)体检前一天应清淡饮食,注意休息,不要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彩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8至12小时,体检当日早晨禁食禁水;体检前沐浴,穿好内裤,保持外阴部清洁。
(三)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尿液检查,待月经完毕后补检;哺乳、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
(四)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体检医生可根据实际需要,增加必要的相应检查、检验项目。
(五)体检人员务必按时报到,切忌迟到,对无故缺检者不再组织体检,视为自动放弃。
(六)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要求复检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考部门提出,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复检将在应聘者提出申请的7个工作日内安排。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七)体检过程实行全封闭管理,参检考生不准携带通讯工具或以任何方式与外界联络。考生家长及亲属不得尾随至体检医院,否则作违纪处理,取消聘用资格。
(八)体检人员要服从管理,听从指挥,遵章守纪,不得隐瞒病史,不得有弄虚作假等任何作弊行为,一经发现,取消聘用。
(九)考生只能以数字代号隐名参加体检,在体检过程中,参检考生不得提及本人姓名及与本人身份有关的人和事,违者取消体检资格。
(十)咨询电话:024-46829325(县卫健局);024-46825742(县人社局)。
附件1:2022年本溪满族自治县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参加体检人员名单.xlsx
本溪满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
本溪满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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