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询本溪满族自治县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成果更新调查费用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自然资源部关于加快完成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更新汇交的通知》(自然资发【2022】19号)有关要求,我局将于近期启动本溪满族自治县集体所有权登记成果更新调查项目的政府采购工作,为编制该项目预算控制价,现向具有相应资质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单位公开询价。
一、项目名称
本溪满族自治县集体所有权登记成果更新调查项目。
二、服务范围
本溪满族自治县县行政辖区范围,全县土地资源总面积3342.39平方公里。
三、主要工作内容
1、清理整合历史数据。通过全面清理整合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存量数据,消除各类数据之间的矛盾和冲突,建立各类数据之间的联系,实现空间数据和登记业务数据的一体化储存,达到图、数一体化管理的应用目标。
2、更新完善历史数据。基于已有的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采取“内业为主,外业为辅”的作业方式,开展数据更新完善工作。由于成图精度、左边转换等客观原因造成的不一致通过内业技术手段解决;对确实发生权属变化的区域,按照地籍调查和不动产统一登记相关规定,重新开展外业补充调查;通过内业调绘、外业测量工作,形成小组界线,使所有权登记结果更加明晰。
3、建立汇交数据成果。严格按照《不动产登记数据库标准》对存量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进行建库,按照建库要求完成属性字段赋值、逻辑关系重建、坐标系转换等工作。将空间数据、属性数据和其他相关数据按要求进行汇交。
四、主要成果
1、数据成果,不动产登记数据库,主要包括不动产单元数据、权利数据、权利人数据、登记业务数据、登记档案数据等。
2、文档成果。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成果更新汇交技术方案;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成果更新汇交工作报告;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成果更新汇交技术报告;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成果更新汇交数据库建设报告;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成果更新汇交质量检查报告;其他相关文档。
五、成果质量要求
严格按照《自然资源部关于加快完成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更新汇交的通知》(自然资发【2022】19号及本溪市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更新汇交工作方案开展工作,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我县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更新汇交上报工作,调查成果经自检合格后上报市级复查和省级核查。
六、完成时限
2023年8月底前市局汇交成果;2023年9月底完成向省汇交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
七、报价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须具有乙级及以上测绘资质,并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八、提交相应文件必须包含如下内容
1.报价函(加盖公章);
2.报价清单(加盖公章);
3.法人营业执照(加盖公章复印件);
4.相应资质证书(加盖公章复印件)。
九、其他事项
请有报价意向的服务单位自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2023年7月14前)向我单位递交询价相关文件资料的电子扫描件(扫描件发送至bxxzrzyj@163.com),并将纸质材料寄达我局(地址:辽宁省本溪县自然资源局地籍股,邮编:117100),联系人:吴学章,联系电话:46811915。
十、特别说明
本次报价不作为项目采购投(中)标依据,仅作为我单位开展此项目预算控制价的参考依据。
本溪满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2023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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