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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询本溪满族自治历史遗留废弃矿山治理恢复项目技术支撑服务工作费用的公告

来源:自然资源局 发布时间:2024-02-04 13:30:44 浏览次数: 【字体:

为落实辽宁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辽宁省历史遗留废弃矿山图斑销号办法(试行)〉的通知》(辽自然资办发〔2023〕84号)文件和《关于开展2023年度历史遗留矿山图斑数据更新的函》(自然资生态修复函〔2024〕1号)精神,做好我县历史遗留图斑销号技术工作及历史遗留矿山图斑变更核查。我局将于近期启动历史遗留废弃矿山治理恢复项目技术支撑服务招标工作,为编制该项目预算控制价,现向具有专业技术能力的单位公开询价。

一、项目名称

本溪满族自治历史遗留废弃矿山治理恢复项目技术支撑服务。

二、服务范围

本溪满族自治县县行政辖区范围内所有历史遗留图斑

三、主要工作内容

在完成2021年修复治理图斑核查并进行销号更新基础上,以历史遗留矿山未修复治理图斑数据为本底,全面核查2022-2025年度已完成修复治理图斑(含自然恢复、工程治理、转型利用),对本县历史遗留矿山存量任务台账进行更新,完成已治理图斑销号工作。

严格按照文件要求明确的工作程序和技术规程,分步骤进行梳理图斑台账、分类出具佐证材料、在线填报数据、分级开展审核、线下汇交数据成果、数据库更新等。结合历史遗留矿山未治理图斑数据更新工作实践情况,收集整理相关佐证材料(影像资料、现场照片、立项文件、验收证明),并在历史遗留矿山数据库中作销号出库处理。

四、主要成果

1、文字成果

本溪县历史遗留矿山图斑恢复治理成果统计报告。

2、数据成果

(1)《历史遗留矿山已治理修复图斑申请销号台账》

(2)更新后的历史遗留矿山图斑数据库

(3)按工程修复、自然恢复、转型利用等类型逐个地块整理已完成治理修复图斑的佐证材料。包括图斑影像资料、实地核查照片、竣工验收资料。

3、其他成果

完成历史遗留图斑线上填报,并通过省部级核查,建立销号图斑建立电子档案和纸质档案。

五、成果质量要求

严格按照自然资源部《辽宁省历史遗留废弃矿山图斑销号办法(试行)的通知》(辽自然资办发〔2023〕84号)文件要求和《历史遗留矿山图斑变更核查技术规程》开展工作,经自检合格后上报市级、省级、国家级核查。

六、完成时限

3月20日前,完成收集以往工作资料,梳理图斑台账,同步整理相关佐证材料,并完成县级线上数据填报。

七、报价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八、提交相应文件必须包含如下内容

1.报价函(加盖公章);

2.报价清单(加盖公章);

3.法人营业执照(加盖公章复印件);

九、其他事项

请有报价意向的服务单位自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2024年2月9前)向我单位递交询价相关文件资料的电子扫描件(扫描件发送至bxxzrzyjdzhj@163.com),并将纸质材料寄达我局(地址:辽宁省本溪县自然资源局地质环境股,邮编:117100)。

联系人:翟征博,联系电话:18241427500。

十、特别说明

本次报价不作为项目采购投(中)标依据,仅作为我单位开展此项目预算控制价的参考依据。

本溪满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2月4日

【打印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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