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本溪满族自治县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2021-2035年)》的函
各乡(镇)人民政府、观音阁街道办事处、县直属机构,各有关单位:
按照辽宁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市县级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辽自然资办发〔2020〕82号)要求,本溪满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组织编制的《本溪满族自治县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2021-2035年)》经县政府批准,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本溪满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3月21日
各乡(镇)人民政府、观音阁街道办事处、县直属机构,各有关单位:
按照辽宁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市县级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辽自然资办发〔2020〕82号)要求,本溪满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组织编制的《本溪满族自治县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2021-2035年)》经县政府批准,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本溪满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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