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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本溪市商务局《关于申报2023年度促消费专项资金的实施细则》的通知

来源:县工信局 发布时间:2024-04-19 16:02:26 浏览次数: 【字体:

各乡镇人民政府、观音阁街道办、各涉关部门:

现转发本溪市商务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促消费政策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请各企业、个体业主认真阅读,符合条件的企业或个体业主请在4月22日中午前按照实施细则要求进行申报,过期视为放弃。

联系人:刘平欣

联系电话:024-46823894

附件:

关于开展2023年度促消费政策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PDF


本溪满族自治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年4月19日

【打印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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