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本溪满族自治县委关于十三届省委 第三轮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省委和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2023年3月28日至6月13日,省委第五巡视组对本溪县进行了常规巡视和营商环境专项巡视。2023年8月2日,省委巡视组向本溪县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常规巡视整改落实情况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工作要求
1.坚决提高政治站位,不断增强促进发展的本领。
一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县委压紧压实工作责任,明确任务指标36项,建立了工作台账,按期开展督查检查考核,推动各单位各部门抓好各项工作。高官镇制定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工作方案》等文件,开展村级“千分制”考核,推动学习宣传贯彻工作取得实效。
二是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时代东北全面振兴要有新突破的重要指示精神。加大重点产业重点企业引进培育力度。紧盯人参铁深加工及汽车零部件、玻璃深加工、中药材及农产品深加工等领域,开展精准招商,2023年,全县引进国内实际到位资金81亿元,同比增长29%。今年一季度,新增签约项目45个、储备项目62个。全县硅石深加工产业已基本成型,玉晶、亚玛顿、金晶等龙头企业带动玻璃深加工产业发展壮大。增强企业节能降碳意识,开展节能宣传周和生态文明日活动,加快推动新能源项目建设,有效解决能耗缺口问题。编制完成《本溪满族自治县现代物流发展工作实施方案》,将现代物流业提上发展日程。
三是全力维护生态安全。加快观音阁水库隔离管网工程施工进度,于2023年9月底完成全部建设任务。加大违法采矿行为打击力度,加强矿山环境保护和矿山综合治理,每月对采矿易发区进行全覆盖巡查,有效遏制违法采矿行为,同时,完成了63亩毁林占地案件的整改工作。加快建设绿色矿山,全县具备创建条件的7家矿山企业全部通过辽宁省2023年度省级绿色矿山项目库入库公示。推进碱厂、高官、草河口、县城4处垃圾填埋场关闭封场、垃圾无害化处理等工作,以便消除污染隐患,同时,积极争取农村环境整治专项资金,提升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能力。
四是统筹发展旅游产业。认真研究冬季旅游项目,解决旅游“半年闲”问题,本溪水洞、小市一庄、铁刹山等主要景区2023年冬季营销效果明显。丰富旅游产品,延长旅游消费产业链,关门山国家森林公园开展“开山踏青节”,推出民间非遗表演、萌宠互动等相关产品及活动;老边沟景区打造“春天没有心事,老边沟只顾开花”主题赏花地。推进重点项目申报,持续推进关门山、关山湖景区创建国家5A级旅游景区,花溪沐创建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工作,并积极2028年冬运会比赛项目,大力营造冰雪旅游氛围。推动景区吃住行游购娱一体化,泓景源民宿一期已运营,溪水楼民宿成为甲级民宿。抓好红色遗址遗迹保护和开发工作,对全县红色资源开展排查登记,完成东北抗联史实陈列馆基础设施改造、国防教育基地建设以及“重走抗联路”宣传片拍摄工作,叫响重走抗联路品牌。2024年1—6月,接待和承办“重走抗联路”主题实践活动班次30余个、3000余人次。
2.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推动高质量发展。
一是着力推进结构调整“三篇大文章”。加大新能源项目招商力度,与多家央企签约了一系列新能源合作项目。组织重点企业参加国内展会,为企业搭建交流平台。协调交通、电力等部门帮助企业解决用电等问题,保障企业稳定生产。培育“老字号”企业做大做强,支持企业研发新产品,华岳精工比亚迪汽车曲轴列入辽宁省工业企业创新产品目录。培育壮大“新字号”企业规模,推进龙宝东北道地药材精深加工项目建设,支持鑫暾生物能源充分释放产能。2024年一季度,“新字号”企业实现产值1.1亿元,同比增长27.6%。拉长玻璃深加工产业链条,新引进亚玛顿年产4000万平方米超薄光伏背板玻璃深加工已正式投产,美高玻璃、亚玛顿两户企业主营业务收入均已达到升规标准,实现升规入统。加快汽车零部件产业发展,华岳精工J16曲轴月供量提升到4万件,增长了10倍,卡倍亿新能源汽车线缆生产线建设项目已投产,新产品已投入市场。提升人参铁深加工产业发展水平,推动四野、参铁两家企业技改升级项目竣工投产,铁精粉利用率及产品质量及合格率进一步提高。
二是持续推动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大科技创新财政投入,2023年拨付科技扶持资金171万元,2024年5月落实科技型企业奖补资金32万元。积极开展企业创新研发活动,截至2024年6月,荣盛建材、琅沐木业、玉晶玻璃等企业新获取专利、软著等知识产权合计21项。加强科技型企业培育,琅沐木业、盛丰农机、东华铸造3家企业已被确认为创新型中小企业,华岳精工获评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2024年,荣盛建材、琅沐木业2家企业已开展高企申报、复审筹备工作,锦成炉料、鑫暾能源、辽冶轧辊已列入高企培育库。
三是积极融入沈阳都市圈。加大都市圈合作企业的摸排力度,新增17家配套企业,形成本溪县沈阳现代化都市圈企业配套清单。与沈阳市辽中区、于洪区搭建合作平台,促进两地间交流。组织县内农事龙头企业参加2023年沈阳农博会农副产品展会,发展多产业融合。推动文旅产业交流发展。组织参加2023泰州、本溪文化旅游(沈阳)联合推介交流会,在大连举办2023本溪县“溪枫山色·海韵相连”秋季旅游推介活动,正式发布我县“溪养福地,多彩枫乡”旅游品牌以及3条乡村旅游精品线路。承办了2023年辽宁省提升休闲度假旅居产业质量系列活动,并代表本溪市做了现场推介。与新疆托里县进行旅游宣传联合推介,并开展交流互动。
四是强化保障和改善民生。着力解决“停车难”问题,新增山水俪城停车位590个、燕兴世福C区地下车库470个;利用老旧小区改造工程,划定停车位626个、临时停车位37个;在光明街地块改造规划方案中规划停车位300个。着力解决“供暖不达标”问题,维修改造供热管网20.1公里;自10月25日开始,县城居民享受到提前供暖;积极解决上年度216户供暖不达标问题,在适当减免取暖费的基础上,采取末端管网改造、免费清洗散热器和地热过滤网、增加供暖设施等措施,确保低温户室内温度明显提升。县供热公司成立了供热统一热线受理平台,增加了诉求受理及维护维修人员,编制了《办事不找关系指南》,形成提高供热服务质量的长效机制。着力解决住宅小区“无物业服务”问题,推动县城“无物业服务”的19个住宅小区成立了业主委员会,维护了居民自治权力;6个小区已实现物业企业进驻,13个小区实行业主自治管理。着力解决农村部分地区冬季“吃水难”问题,草河城镇投入人力物力,对黑峪村下佟堡组自来水管线进行维修更换,同时,对管线下挖,确保自来水管线达到冻层以下,解决了村民饮水问题。
3.推进乡村振兴,形成“输血”变“造血”的产业格局。
一是加快编制乡镇级国土空间规划及村庄规划。完成了11个乡镇规划编制、征求意见、公示、专家评审等工作。对有条件、有需求的村庄进行全面调查,已编制实施碱厂镇赵堡村村庄规划。
二是加大乡村经济扶持力度。积极争取扶持资金,推动9个村获批省乡村振兴示范带,每个村扶持资金29万元,发放涉农创业担保贷款283笔、5203万元,用于支持农民从事农业创业。壮大农事龙头企业,2023年,新增市级龙头企业3家,新发展示范家庭农场6个。发展林下产业,完成干坚果经济林1.7万亩,发展林下参1000亩,开展4次现场技术培训,指导农民进行规范性施工作业。推动农产品深加工项目建设,东北道地药材精深加工建设项目已完成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建成后,将进一步拉长全县农产品深加工产业链条。组织农事企业参加展会活动,本溪武兴农牧场“老红根”小米、本溪龙兴农场“溪冠”大米通过评审,成为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连山关刺五加”作为省级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参加了辽宁国际农博会本溪参展农产品巡礼,辽宁恒源生态农业有限公司“酸不二”酸菜获得此次博览会最受欢迎农产品奖项。截至2023年底,培育市级以上农事龙头企业42家,在全市排名第二。19家市级以上农产品深加工企业中,营业收入额超1000万元以上的企业达到5家。
三是进一步发挥涉农专项资金作用。落实“开发式帮扶”措施,2023年,发展庭院经济到户产业项目965户,带动脱贫人口1848人。发展设施农业项目,扶持村集体经济发展设施农业、光伏等产业,增加村集体收入。同时,确保专项资金使用安全,逐步投入到村集体经济产业项目、家庭经营项目等领域。
四是持续壮大村集体经济。开展集体林权改革试点工作,在清河城镇探索“林场+集体+农户”合作营林模式,建成了第一批224亩红松试点林。制定了《本溪满族自治县2023年扶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的实施方案》,扶持7个村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增加村集体收入。目前,全县98个村集体收入均达到或超过10万元标准。
五是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常态化清理农村生活垃圾,2023年清理农村生活垃圾3万余吨、村内沟渠0.3万公里、“三堆”近2000处。县妇联、团县委、县教育局开展“小手拉大手”活动,倡导垃圾分类。省人居环境办公室对我县的“猪小妹垃圾分类法”进行了通报表扬。县生态环境局对小市镇香磨村某养殖场违法排污行为进行了查处,并对受污染河流进行了清理,建立了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长效机制。
4.县委充分发挥总揽全局作用,扎实推进重点工作任务。
一是统筹经济社会发展。县委强化经济运行调度,定期研判经济形势,做好经济运行分析。全力服务实体经济发展,印发了《本溪满族自治县惠企政策宣传手册》,落实各项助企纾困政策,推动工业企业稳定运行。开展促消费活动,发放促消费专项资金182万元。2023年,全县规上工业增加值、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等经济指标增速均高于全省平均水平。
二是不断提升招商引资成效。完善了招商引资工作考核奖惩制度,提高了各级各部门的招商引资积极性。出台了招商引资项目产业发展扶持政策,扩大了产业扶持范围,提高了固投扶持比例,增加了招商优惠政策的吸引力。2023年,全县引进新建招商项目10个,建立了人参铁、装备制造业储备项目库、石灰石深加工储备项目库。加强对外招商引资工作,精准对接外商企业,积极推进中德产业园项目。
三是深入发掘林业资源。积极引导农民发展林下产业项目,不断扩大种植规模。大力宣传林下产业政策,鼓励社会资本积极参与林下经济开发建设。2023年,全县新发展干坚果经济林1.7万亩及林下中药材0.67万亩,东北林业产权交易中心综合网络交易平台已建成并正式运营,林业产业总产值占全县GDP比重已达7.2%以上。
四是加大停产半停产企业盘活力度。县工信局制定了盘活方案、盘活措施,目前,已盘活停产半停产企业11户。南甸子镇党委政府为辖区内矿山企业牵线搭桥,解决了铁刹山水泥厂无主体矿山的问题。县发改局通过发展光伏、风电、生物质等新能源项目,解决能耗指标问题。
五是推进重点领域改革。增加民政工作人员力量,不断提高殡葬管理水平。开展违规从事殡仪经营专项整治,组织开展黑殡葬场所联合执法,对2家非法从事殡仪服务经营场所予以取缔,定期对全县殡仪服务行业进行排查,并进一步完善殡葬执法的工作程序,加强执法人员的培训和管理。
5.统筹安全和发展,防范化解重大风险。
一是压实安全生产责任。县委、县政府定期研究安全生产工作,明晰各级党委政府领导班子安全生产职责,进一步厘清属地安全监管责任。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改工作,排查并整改各类安全隐患2028项。县应急局健全完善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责任体系,加强安全风险分析研判。县林草局加强森林防灭火管理,组织全县森林消防队伍培训演练,开展森林火险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加强防火宣传教育,全县未发生森林火灾。
二是加强信访案件化解工作。县信访联席会议定期召开信访联席工作会议、重点台账案件推进会议,坚持县领导包案、日点调等工作机制,化解信访问题45个,全县进京访案件较2023年初下降51%。县委政法委组织公检法等相关单位研究、推动、督办重大疑难信访案件60余件次。县法院完善了“院领导定期接访,一案一专班,制定涉诉信访案件评查工作办法,日督办、周通报动态管理”四项机制,规范了信访程序。
(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
1.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县委制定了《2023年党的建设工作要点》,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计划。县人大常委会建立长效机制,制定了《县人大常委会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2023年任务安排》等文件。县政府党组压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召开党组会,听取县政府党组成员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汇报。
二是强化压力传导。县纪委监委开展公职人员违规经商办企业自查自纠,对违规经商办企业的县管干部加大查处力度。同时,开展作风建设专项检查5次,对发现存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公职人员,依纪依规给予党纪政务处分和组织处理。
三是加大巡察工作力度。完善了巡察工作流程,定期印发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纪要。加强对问题线索的分析研判,提高了巡视工作质效。
2.严格履行监督责任。
一是加强日常监督。县纪委监委持续开展专项整治7项,7项专项整治皆取得阶段性成效,查处问题全部得到整改,责任人员均给予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县自然资源局针对草河掌镇朴某已取得用地批复但未完成供地问题,组织实地勘察,编写供地方案,已完成土地供应。县纪委监委严格落实“数战宝”使用规定,对复杂案件进行分析,提升纪检监察干部大数据意识和应用大数据能力。
二是加大执纪问责力度。县纪委监委对2018年以来函询了结的县管“一把手”案件全部进行了“回头看”,所有案件均通过了检验。同时,加强“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工作,对县管“一把手”案件开展“一案一评查”,进行实时监督,加强线索全流程管理。县委组织部对提拔和进一步使用的干部认真开展“四必”审核工作,确保人选资格条件符合规定要求。
三是强化主动监督。县纪委监委深化全员培训,提升基层纪(工)委办案能力。开展了村(社区)正风肃纪乡村行、“两专”“三兼”纪检监察干部及正风肃纪监督员走千家进万户大走访活动。并向全县51家单位(部门)下发“三重一大”监督提醒书,推动县直部门细化“三重一大”议事规则。推动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列席参加驻在单位“三重一大”会议决策监督,保障监督全覆盖。
四是加大基层“微腐败”惩治力度。县纪委监委组织开展四轮“微腐败”大清扫行动,加大省委巡视组移交问题线索核查力度,深入开展乡村振兴领域专项整治工作,各类问题线索全部得到认真办理。联合相关部门,加强村级档案管理,堵塞民政资金管理漏洞,清除腐败问题根源。深入推进“以督促防”协作监督机制,督促各级党委(党组)和职能部门落实主体责任、监管责任。督促全县各级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及领导班子成员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持续推进“阳光三务”。对某村主任涉嫌侵占村集体资金问题进行立案调查,给予党纪政务处分8人。
3.加强作风建设。
一是强化公车管理。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加快公务用车北斗卫星定位系统项目建设,全县符合条件的车辆安装覆盖率达100%,各级公务用车平台加强日常管理。县法院严格执行用车审批制度,建立健全了公务车辆管理制度。
二是及时纠治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县纪委监委印发《关于违反有关规定兼职情况自查自纠的通知》并组织实施,推动各行业主管部门、各乡镇(街道)认真开展自查工作,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高官镇加强机关食堂日常管理,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压缩了费用支出。
4.树牢廉政风险防范意识。
一是加强资金使用监管。县教育局加强中小学校食堂管理制度建设,14所食材采购金额超30万元以上的学校、幼儿园全部实行食堂食材采购公开招标。
二是严格把控资金风险。县法院对资金使用审批流程重新梳理完善,严控各类资金风险。同时,制定了《本溪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罚没款管理制度》,规范罚没款管理。
(三)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加强基层党建和干部人才队伍建设
1.严格执行领导班子有关制度。
一是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县委常委会研究工作事项过程中,各位县委常委积极提出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议事决策作用。县政府党组对推进重大决策部署、重点工作落实等进行了规范,并且严格执行“三重一大”议事规则,召开党组会推动“三重一大”事项及党组会议决定事项落实落地。
二是认真落实民主生活会制度。县政协党组扎实开展巡视整改工作,推动班子修改完善整改措施9条,督促班子成员逐一制定完善个人整改清单16人次。认真开好民主生活会,并抓好查摆问题的整改工作。
三是严格落实县级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县委组织部及时召开副县级领导所在部门党的组织生活专题培训,印发工作提示和反馈单。县委主要领导对全县副县级以上领导干部进行了集体约谈,提高了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情况的重视程度。县政府党组成员带头,以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党日活动。
2.加强干部人才队伍建设。
一是优化干部队伍梯次配备。县委常委会对县直部门领导班子年龄结构进行优化,县供销社班子平均年龄下降了1.6岁。县委组织部开展系统摸排,及时将优秀年轻干部配备到位,优化县管领导班子年龄结构,及时动态更新“2+4”干部人才储备库,确保后备干部储备充足。
二是规范职级晋升程序。严格执行标准晋升流程,做细做实职级晋升考察方案,县委组织部派出考察组赴各单位进行考察,确保晋升流程依法依规。
三是推动干部交流政策落实。县委常委会召开会议,对任现职超过10年未交流的科级领导干部进行交流调整,确保符合省市委组织部文件规定的干部交流工作要求。
四是着力解决人才短缺问题。采用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进校园”招聘、全科医生特岗计划、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培养医学毕业生招聘方式,进一步优化教育卫生队伍年龄结构,有效解决县第一人民医院医务人员流失、长期超负荷工作问题。2023年,招聘教师42人、医疗卫生人才140人。
3.抓实基层党组织建设。
一是压紧压实党建责任。县委组织部加强述职评议考核工作业务培训,将相关党(工)委、党组的党建述职评议工作纳入县委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会议,并派专人参会并进行点评。
二是强化机关党建工作。县委组织部召开成立机关党委工作部署和培训会议,下发相关材料模板,成立督导组,进行工作指导,12家县直单位顺利完成成立机关党委工作。
三是推动软弱涣散村党组织整顿转化。县委组织部印发《关于做好2019—2022年软弱涣散村级党组织存在问题进行全面排查工作的通知》,各乡镇成立工作组,按照软弱涣散村整顿销号标准,对20个村存在问题进行全面排查。目前,20个村均已销号。
四是落实社区服务群众专项经费。县财政局加大资金拨付力度,近期下达2023年社区服务群众专项经费,并将2024年专项经费纳入预算予以保障。
4.提升干部担当作为精气神儿。
一是严格审核把关涉农补贴资金发放。县农业农村局两次召开全县惠农补贴警示教育大会,开展警示教育,对补贴发放范围、流程等进行业务培训。同时,加大指导检查力度,经抽查8个乡镇15个村85个农户耕地地力补贴资金发放情况,没有发现问题。
二是积极向上级争取资金。县农业农村局加强乡村振兴项目库管理,纳入2023年年度实施计划99个,开工率100%,资金安排率100%。成功申报辽宁省乡村振兴示范带项目,获批全国休闲农业重点县。2023年到位资金比上一年增加674.2万元。
三是推动基层单位依法履职。碱厂镇针对某土地纠纷问题,积极与当事人进行协商解决,寻求最佳的解决方案,并深入开展思想工作,支持当事人通过司法程序解决问题。同时,纳入县信访工作联席会议重点研究事项,争取多渠道予以解决。
(四)认真落实上次巡视、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工作
1.推进上次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工作。
一是着力解决实华山水俪城、汇美新天地部分居民未办理产权登记问题。成立工作专班,积极争取市县两级法院的支持,将符合诉讼条件的住宅和回迁门市全部纳入诉讼程序,并将审理时限由六个月压缩至三个月,加快了审理进度。多次约谈房地产企业负责人,协调有关银行机构,并得到群众的支持配合,加快了提起诉讼、解除查封的进度。截至目前,已解决126套住宅办证问题,其余住宅和门市户正在推进解决。
二是强化财政资金管理,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加强预算执行管理,开源节流,增收节支,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2.推进审计指出问题整改工作。
县委认真履行审计整改主体责任,督促整改牵头单位完善整改方案,认真落实工作举措,建立跟踪推进机制,明确完成时限,确保尽快完成整改工作。
二、营商环境专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
(一)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措施,营造“政通人和”的经济发展环境
一是全面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压力传导,明确25项营商环境考核标准,定期开展政务服务窗口明察暗访,推动各单位把责任落实到位。开展领导干部进园区进企业专项行动,共收集反馈问题51件,已办结51件,办结率100%。2023年通过12345平台受理涉企案件5件,均已办结。加强督办,解决诉求办理推脱绕问题,2023年,省委巡视组反馈转办3次以上的6个问题已全部办结,社区直办诉求件106件办结率100%,市平台交办5128件,按时反馈率、办结率均为100%。
二是强化服务企业举措。积极破解融资难贷款难问题,定期组织线上线下“政银企”对接活动,为企业融资提供平台。推动县内各金融机构降低贷款要求、提升授信额度、推出无抵押、纯信用产品,已为3家企业融资2400万元,以信用方式为某羊绒制品有限公司授信350万元,解决了企业实际困难。全力破解招工用工瓶颈问题,组织开展2023年民营企业服务月专场招聘会、2024“春暖辽沈 惠企护航”春季招聘会等活动,开展抖音“直播带岗”74次,微信公众号发布需求信息59条,发布岗位4571个,服务市场主体438个。其中,为某企业机床操作、铸造等岗位招聘用工人员30人。
(二)推进诚信政府建设,营造“履约践诺”的信用环境
一是着力解决政府部门失信问题。积极化解政府欠款,县财政局推动项目建设单位加快项目结算审核,确保欠款无分歧,通过盘活存量资金等手段,积极筹集资金,做好资金保障。严防边清边欠现象发生,成立县政府拖欠款工作专班,对有关单位加大提醒监督力度,严防新增欠款,并按照整改措施持续推进。杜绝出现二次失信行为,推动有关部门履行承诺,按照还款计划,及时支付拖欠企业钱款。
二是加强诚信体系建设。积极履行招商协议,县住建局通过开展法律解释和沟通工作,征得某企业负责人对砖厂转让协议条款表示充分理解和认可,双方当事人对协议签订的内容理解达成完全一致,对政府工作部门的答复表示满意。推动政府部门履行赔偿义务,县法院对7家败诉单位的案件进行了梳理、调解,推动所有案件终结执行。
(三)规范司法权力运用,营造“公平公正”的司法环境
一是认真解决立案难问题。解决立案不规范问题,县公安局先后对三类执法不规范案件进行重新核查,对每起案件进行逐案评查,查处的问题立行立改,相关责任人员问责到位,已全部查改完毕。解决立案逾期问题,县法院开展逾期立案审查清理专项活动,对巡视反馈的逾期立案案件进行梳理排查,经核查案件现全部结案处理。同时,贯彻立案登记制度,确保有案必立、规范有序。
二是深入解决审判难问题。加快推进超期审理案件进展,县法院开展长期未结案件专项清理活动,对超期审理案件全部进行梳理排查,截至2023年5月的超自然审限案件已全部清理完毕。严格审限管理,对即将超审限案件实行提前预警制度,同时,加强与鉴定机构、社区等部门的沟通协作,缩短因鉴定、公告流程带来的审限耗时。切实解决法律适用及裁判标准不统一的问题,县法院对同案不同判相关案件进行了重新审查,涉抵押合同纠纷案件的错误裁判案件,已全部进入再审程序,现已全部结案;涉房屋买卖纠纷案件的错误裁判案件,全部进入再审程序,目前已开庭完毕。同时,加强审判管理,完善审判流程管理,落实类案检索机制。
三是扎实解决执行难问题。全力推动执行未到位案件,县法院组织开展集中清理积案专项行动,对未执行到位案件开展摸排和甄别,针对未执行到位的涉企案件,加大整改力度,推进建章立制,改组执行事务中心,并加强人员车辆配备。提高执行款物处置时效,县法院对查封未处置案件全部进行摸排和调度,研究制定处置方案,完善法定事由延缓和提存审批程序,对符合发放条件的案件及时发放。同时,紧抓案款发放和管理规定的落实,完善和简化审批流程。
四是落实检察机关支持民营企业发展相关措施。开展企业合规考察,县检察院对涉企案件进行大排查,建立自查台账,并及时向上级院汇报相关案件的办理情况。制定了《服务营商环境办案备查表》,以及企业合规考察有关制度。开展追赃挽损工作,县检察院对2018年以来未开展追赃挽损工作的案件建立自查台账,进行再梳理,推动完成追赃挽损。同时,开展了检察业务数据报送工作培训,制定了追赃挽损有关制度,形成常态化机制。
(四)规范行政执法权力运用,打造“文明规范”的执法环境
一是着力解决行政执法不规范问题。推动权责公开,推动8个部门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公示了行政执法人员名单,及时更新公示了全县执法人员信息。召开政务公开培训会,提高全县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素质。县司法局印发《关于组织开展行政执法事项清单动态调整工作的通知》,推动各行政执法部门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强化执法队伍力量。县司法局组织统计全县执法人员情况,组织执法证考试,解决无证率高的问题。通过争取市统计局派出统计执法人员的方式,缓解县统计局执法人员不足问题。解决行政机关败诉率高的问题,县司法局严格行政执法监督,加大责任追究力度,提高应诉率,降低败诉率。2023年,下发《出庭应诉提示函》52份,《败诉风险提示函》10份,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败诉率大幅度下降。
二是推进文明执法。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县司法局开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专项监督暨规范行政行为行动,加大检查督察力度,推动各执法部门落实《辽宁省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实施办法》,通过随机抽查全县24家的115余本执法卷宗进行案卷评查,促进执法行为的整改提高。解决执法检查随意性较大问题,县司法局推动各单位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县市场监管局对全局执法检查情况进行梳理,427次检测结果全部完成公示。解决执法标准不统一问题,县交通局成立行政处罚案件审理委员会,制定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建立内部监督管理机制,定期开展内部监督检查。县司法局举办“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提升行政执法能力专题培训活动”、提升行政执法能力培训班,提高执法人员业务水平。同时,加强对各行政执法部门处罚标准的监督,防止执法扰民和执法简单粗暴“一刀切”。
(五)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构建“阳光便利”的审批环境
一是加快数字政府建设。提高“一网通办”平台利用率,全面梳理并完成了238项僵尸事项,建立了可在市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网上申请办结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并在县政务服务大厅予以公开。未进驻大厅办理的29项行政审批事项,除3项涉密事项,其余26项已全部进驻大厅办理。解决信息烟囱林立问题,除因涉密、市县两级均无权限进行系统对接等原因外,各专网系统已完成与市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对接。法律援助申请业务事项已完成在省事项库认领工作,并设置了12348平台跳转链接。推进“一网统管”协同到位,县司法局成立“慧评理”小程序推广应用工作领导小组,加大了村(居)民评理说事点的宣传,提高各村调解员使用“慧评理”小程序熟练度。2023年,已通过微信“慧评理”小程序受理调解申请、法律咨询31件,已解决31件。推动“本溪市一体化协同办公系统”开通运行,各乡镇(街道)、部门实现全覆盖。
二是提升政务服务水平。深化“放管服”改革,县营商局梳理形成新的一批涉及6个领域、4个类型的乡镇政府职权事项清单,各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对事项办理指南,包括申请所需材料、办理流程等内容进行公布。加快软硬件建设,本溪县智慧政务服务中心已于2024年4月开工建设,预计2025年12月前竣工使用。县营商局对全县政务服务投诉电话进行规范,各单位监督电话、投诉电话均已公示,窗口服务评价器均能正常使用。开展服务企业意识不强专项整治,县委书记亲自包案,推动相关部门进一步提高服务企业意识,确保各项整改措施落实落地。县营商局制定了《政务服务窗口明察暗访工作方案》,推动检查中发现的2个问题落实整改,已全部整改完成。县税务局在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设置了销税证明出具窗口,2023年8月以来已有50户纳税人通过该窗口办理了销税证明业务。碱厂镇主动联系企业,将拖欠的款项全部偿还到位。
(六)规范监管权力运用,建设“简约高效”的监管环境
一是主动落实监管责任。推动“双随机、一公开”,全县涉及“双随机、一公开”的18个部门全部在“互联网+监管”平台制定部门抽检计划和联合抽检计划。县市场监管局已将个体工商户和农村合作社纳入“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计划,按时完成抽检任务。消除市场监管死角,县市场监管局牵头,与县住建局、县交通局等执法部门协调,建立动态巡查联合监管机制,定期进行联合检查,未发现非法销售液化石油气及丙烷相关问题。同时,依托12315举报渠道加强监管,开展常态化检查工作。加大强制执行处罚力度,县法院对未进入强制执行程序的案件,通过案件撤销、行为处罚由政府实施、执行立案等分类处理的方式,推动生效行政非诉案件开展;对有执行标的、符合移送执行条件的卷宗,全部装订卷宗并移送,并推动各行政机关向县法院申请执行立案。同时,坚持落实非诉执行专人专管机制,及时高效的配合行政机关进行执行立案,提高强制执行处罚效能。
二是提升行政机关监管质量。遏制重罚轻管现象,县林草局通过采取植被恢复和植树绿化措施、办理相关手续等方式,对行政处罚案件开展整改,有效解决行政处罚不到位的问题。县生态环境局加强对执法人员教育培训,提高执法人员服务企业意识,2024年3月对田师付供热供暖有限公司进行回访监测,经审核认定各个监测点位均符合指标。解决监管不均衡问题,县司法局依法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推动各执法单位上报并公示涉企行政执法检查计划,解决涉企现场检查事项多、频次高、随意检查等问题。全县16个县直部门确定50项检查事项(涉及454家企业)。县应急局科学合理制定监管计划,规范执法检查工作,切实做到清单之外无检查。
(七)加强中介组织管理,建设“中立诚信”的中介环境
一是加强中介服务管理。理清中介机构发展规划思路,县发改局认真落实《本溪市规范市场中介服务指导意见》,组织召开中介服务研讨会,研究交流全县中介服务发展现状并部署中介重点工作,将中介组织服务工作列入“十四五”中期调整规划,促进中介服务业健康发展。落实中介监管制度,县住建局完善修订《本溪满族自治县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管理办法》《本溪满族自治县房地产经纪机构信用管理办法》,制定全县房地产经纪机构“黑名单”,开通了存量房交易网签管理系统,并对列入黑名单的中介机构采取不予开通存量房交易网签资格和提示风险的惩戒措施。
二是着力治理颜色中介。防止红顶中介垄断市场,县林草局制定《关于公开征集林业服务机构入驻本溪县的公告》《本溪满族自治县林业中介服务机构暂行管理规定》,将森林经营作业设计业务推向市场,并强化中介机构管理,规范服务行为。目前已有9家中介公司开展相关业务。开展黑殡葬违规服务专项整治,县民政局牵头县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对两处违规从事殡仪服务场所联合执法依法查封,依规取缔。开展了殡葬用品专项整治行动,对县域14户殡葬用品经营单位进行专项检查。同时,常态化开展殡葬检查工作。
(八)杜绝幕后交易现象,营造“公平竞争”的经营环境
一是遏制招投标违规问题。解决招标代理机构高频代理问题,县财政局印发《政府采购文件制度汇编》,组织召开政府采购业务培训会议,推动各单位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认真落实本溪市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公共资源交易有关工作的通知》规定,指导项目建设单位规范抽取招标代理机构。落实大宗采购履行招标程序,县财政局加大大宗采购项目监管力度,印发了大宗采购项目流程指引,开展了2次政府采购业务培训会议,并将大宗物品采购项目流程上墙公示。相关部门召开专题会议,开展警示教育,要求严格履行大宗采购招标程序,并制定了采购管理制度。加大串标围标行为打击力度,县发改局进一步贯彻落实《本溪满族自治县破除工程项目招标投标领域隐性壁垒工作方案》,组织相关单位对《招投标法》进行了培训。县纪委对串标围标案件进行立案调查,已对有关人员给予党纪政纪处分。规范项目采购方式,县财政局开展2次政府采购业务培训会议,印发了《政府采购文件制度汇编》,县财政局党组对相关责任人给予追责问责处理。
二是严肃查处以权谋私现象。坚决查处利用执行权非法牟利行为,县公安局已对某劳务派遣人员进行查处,诈骗的钱款已全部返还。县法院加强办案及财务制度建设,重申审批程序,建立执行案款监督管理长效机制。切实解决滥用司法权问题,县纪委监委开展了司法领域“执行难”问题专项整治,对赵某破坏营商环境问题进行调查,并对当事人进行党纪处分。县法院召开警示会议,以案为鉴,开展自查工作,杜绝“执行难”问题。大力解决利用职权谋取私利问题,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召开“全县‘一把手’警示教育专题会议”,对党政机关主要负责同志开展警示教育。持续做深做细“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提升各单位“一把手”及领导班子成员的纪律约束意识,为打造良好营商环境提供纪律作风保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24-46823275;通信地址:本溪满族自治县政府路69号;邮政编码:117199;电子邮箱:bxxwbgs@163.com。
中共本溪满族自治县委
2024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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