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观音阁水库工程管理范围与保护范围划定成果的公告
为了加强东水济辽工程保护和供用水管理,优化水资源配置,保障供水安全,促进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辽宁省东水济辽工程管理条例》《水利部关于切实做好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工作的通知》(水运管【2021】164号)等有关法律、法规、文件规定,省水资源管理集团组织完成了所属水库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相关工作。按照《辽宁省水利厅关于配合开展水库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成果公告的函》(辽水建管函【2024】83号)要求,现将观音阁水库工程管理范围与保护范围划定成果向社会公告。
公告后,观音阁水库工程管理范围与保护范围内(本溪满族自治县境内区域)的原土地性质、权属不变。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和水库管理机构须按照水库管理事权划分,依法加强对水库工程管理范围与保护范围的监督管理。对违反水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严肃处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公告。
附件1:
附件2:
附件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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