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本溪县8个烈士陵园和1个烈士纪念碑土地确权的公告
一、确 权 公 告(碱厂)
根据本溪满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申请,依据《碱厂镇台山村村民代表大会会议记录》、《关于碱厂镇烈士陵园特殊用地确权的申请》等材料,依照《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相关规定,经现场勘测定界,我局拟将坐落于本溪满族自治县碱厂镇台山村的烈士陵园范围内1146平方米的土地进行国有建设用地确权,土地用途为特殊用地,土地所有权为国家所有,土地权属来源为划拨,土地使用权人为本溪满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相关权利人对此如有异议,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持相关权属证明材料以书面方式向本溪满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地籍股申请复核,逾期不提出视为自动放弃。
公告地点:本溪满族自治县政府网站、碱厂镇台山村委会
二、确 权 公 告(清河城)
根据本溪满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申请,依据《清河城镇清河城村村民代表大会会议记录》、《关于清河城镇烈士陵园特殊用地确权的申请》等材料,依照《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相关规定,经现场勘测定界,我局拟将坐落于本溪满族自治县清河城镇清河城村的烈士陵园范围内1086平方米的土地进行国有建设用地确权,土地用途为特殊用地,土地所有权为国家所有,土地权属来源为划拨,土地使用权人为本溪满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相关权利人对此如有异议,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持相关权属证明材料以书面方式向本溪满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地籍股申请复核,逾期不提出视为自动放弃。
公告地点:本溪满族自治县政府网站、清河城镇清河城村委会
三、确 权 公 告(草河口)
根据本溪满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申请,依据《草河口镇茳草村村民代表大会会议记录》、《关于草河口镇烈士陵园特殊用地确权的申请》等材料,依照《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相关规定,经现场勘测定界,我局拟将坐落于本溪满族自治县草河口镇茳草村的烈士陵园范围内2596平方米的土地进行国有建设用地确权,土地用途为特殊用地,土地所有权为国家所有,土地权属来源为划拨,土地使用权人为本溪满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相关权利人对此如有异议,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持相关权属证明材料以书面方式向本溪满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地籍股申请复核,逾期不提出视为自动放弃。
公告地点:本溪满族自治县政府网站、草河口镇茳草村委会
四、确 权 公 告(邓铁梅)
根据本溪满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申请,依据《关于小市镇磨石峪村烈士纪念碑的情况说明》、《关于邓铁梅烈士纪念碑特殊用地确权的申请》等材料,依照《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相关规定,经现场勘测定界,我局拟将坐落于本溪满族自治县小市镇磨石峪村的烈士纪念碑范围内283平方米的土地进行国有建设用地确权,土地用途为特殊用地,土地所有权为国家所有,土地权属来源为划拨,土地使用权人为本溪满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相关权利人对此如有异议,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持相关权属证明材料以书面方式向本溪满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地籍股申请复核,逾期不提出视为自动放弃。
公告地点:本溪满族自治县政府网站、小市镇磨石峪村委会
五、 确权公告(东营坊)
根据本溪满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申请,依据《东营坊乡东营坊村村民代表大会会议记录》、《关于东营坊乡烈士陵园特殊用地确权的申请》等材料,依照《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相关规定,经现场勘测定界,我局拟将坐落于本溪满族自治县东营坊乡东营坊村的烈士陵园范围内2551平方米的土地进行国有建设用地确权,土地用途为特殊用地,土地所有权为国家所有,土地权属来源为划拨,土地使用权人为本溪满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相关权利人对此如有异议,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持相关权属证明材料以书面方式向本溪满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地籍股申请复核,逾期不提出视为自动放弃。
公告地点:本溪满族自治县政府网站、东营坊乡东营坊村委会
六、 确 权 公 告(高官)
根据本溪满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申请,依据《高官镇偏岭村村民代表大会会议记录》、《关于高官镇烈士陵园特殊用地确权的申请》等材料,依照《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相关规定,经现场勘测定界,我局拟将坐落于本溪满族自治县高官镇偏岭村的烈士陵园范围内1279平方米的土地进行国有建设用地确权,土地用途为特殊用地,土地所有权为国家所有,土地权属来源为划拨,土地使用权人为本溪满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相关权利人对此如有异议,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持相关权属证明材料以书面方式向本溪满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地籍股申请复核,逾期不提出视为自动放弃。
公告地点:本溪满族自治县政府网站、高官镇偏岭村委会
七、确 权 公 告(南甸)
根据本溪满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申请,依据《南甸镇小峪村村民代表大会会议记录》、《关于南甸镇烈士陵园特殊用地确权的申请》等材料,依照《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相关规定,经现场勘测定界,我局拟将坐落于本溪满族自治县南甸镇小峪村的烈士陵园范围内1129平方米的土地进行国有建设用地确权,土地用途为特殊用地,土地所有权为国家所有,土地权属来源为划拨,土地使用权人为本溪满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相关权利人对此如有异议,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持相关权属证明材料以书面方式向本溪满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地籍股申请复核,逾期不提出视为自动放弃。
公告地点:本溪满族自治县政府网站、南甸镇小峪村委会
八、确 权 公 告(田师付)
根据本溪满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申请,依据《田师付镇大堡村村民代表大会会议记录》、《关于田师付镇烈士陵园特殊用地确权的申请》等材料,依照《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相关规定,经现场勘测定界,我局拟将坐落于本溪满族自治县田师付镇大堡村的烈士陵园范围内1921平方米的土地进行国有建设用地确权,土地用途为特殊用地,土地所有权为国家所有,土地权属来源为划拨,土地使用权人为本溪满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相关权利人对此如有异议,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持相关权属证明材料以书面方式向本溪满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地籍股申请复核,逾期不提出视为自动放弃。
公告地点:本溪满族自治县政府网站、田师付镇大堡村委会
九、确 权 公 告(县城)
根据本溪满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申请,依据《观音阁街道办事处小市村村民代表大会会议记录》、《本溪满族自治县太子河林场会议记录》、《关于本溪县烈士陵园特殊用地确权的申请》等材料,依照《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相关规定,经现场勘测定界,我局拟将坐落于本溪满族自治县谢家岭的烈士陵园范围内3210平方米的土地进行国有建设用地确权,土地用途为特殊用地,土地所有权为国家所有,土地权属来源为划拨,土地使用权人为本溪满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相关权利人对此如有异议,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持相关权属证明材料以书面方式向本溪满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地籍股申请复核,逾期不提出视为自动放弃。
公告地点:本溪满族自治县政府网站、观音阁街道办事处小市村委会、本溪满族自治县太子河林场
特此公告
(联系人:吴学章 联系电话:46811915 )
本溪满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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