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市、区)督导评估的公告
关于开展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市、区)督导评估的公告
根据《教育部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办法》《辽宁省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市、区)督导评估实施办法》有关规定,2024年10月22日至24日,省政府教育督导室将对本溪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情况进行督导评估。
欢迎社会各界监督,联系电话:13591995552
特此公告。
辽宁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2024年10月15日
关于开展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市、区)督导评估的公告
根据《教育部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办法》《辽宁省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市、区)督导评估实施办法》有关规定,2024年10月22日至24日,省政府教育督导室将对本溪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情况进行督导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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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辽宁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2024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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