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询本溪满族自治县林权登记成果汇交工作费用公告
为落实《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关于强化业务协同加快推进林权登记资料移交数据整合和信息共享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3〕2号)、《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林权类不动产登记做好林权登记与林业管理衔接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0〕31号)及《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全面提升不动产登记数据质量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2〕10号)等文件要求,我局为保障林权登记成果整合入库汇交工作顺利实施,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诚邀符合条件的机构积极参与报价。
一、项目名称
本溪满族自治县林权登记成果汇交工作。
二、服务内容
按照《不动产登记存量数据成果汇交规范(2021修订版)》的要求,核实完善已有登记数据并从原林权登记数据库导出(本次林权登记信息总数约为14000条),准确设置数据映射关系,建立新林权登记数据库,从本地不动产登记数据库中导出林权登记成果汇交数据,根据《不动产登记存量数据汇交成果质量检查细则》设定的检查内容和指标,采用部统一配发的质检软件,对数据进行自检。完成自检的数据以本溪县为单位,离线向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汇交,经省级质检通过后向部汇交。
三、提交相应文件必须包含如下内容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单位法人证明、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和联系电话。
3.报价函。
4.报价依据并请逐条说明。
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四、其他事项
请有报价意向的服务单位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0月29日前向我单位递交询价相关文件资料的电子扫描件(扫描件发送至bxxzrzyjdzhj@163.com),并将纸质材料邮寄至我局(地址:本溪县自然资源局小市镇育才街17号,邮编:117100),联系人:翟征博,联系电话:024-46811921。
五、特别说明
本次报价不作为项目采购投(中)标依据,仅作为我单位开展此项目预算控制价的参考依据。
本溪满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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