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询本溪满族自治县不动产平台软件维护及一网通办和平台新增业务开发项目工作费用公告
为落实《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不动产登记存量数据整合汇交工作的函》(自然资办函〔2018〕1331号)的要求。我局为保障本溪满族自治县不动产平台软件维护及一网通办和平台新增业务开发项目顺利开展,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诚邀符合条件的机构积极参与报价。
一、项目名称
本溪满族自治县不动产平台软件维护及一网通办和平台新增业务开发项目
二、服务内容
按照国务院、辽宁省自然资源厅、本溪市自然资源局统一部署,我局组织开展对本溪满族自治县不动产平台软件维护及一网通办和平台新增业务开发项目的后续工作顺利进行,现向社会公开询价,并附工作清单。
清单:
1.一网通办接口开发并完善对接工作(9项,因国家、省市对接发生更改,需要重新对接):
①实现与辽宁省一体化政务服务事项库对接;
②实现事项办理数据同步;
③实现与电子证照系统对接;
① 实现与统一电子印章系统对接;
② 实现与“好差评”系统对接;
③ 实现自建政务服务系统业务数据对接;
④ 实现与辽事通对接;
⑤ 实现与本溪市政务服务网对接;
⑥ 实现统一身份认证对接;
更改原因:上级单位网络接口发生变化,需要重新对接化。
2.数据汇交(2项):
①登簿接口更改,修改接口(提交及验证方式) ;
②报文提交方式更改,新增接口(sftp改为接口提交) 。
更改原因:省汇交方式变动 。
3.三件事一次办(3项)
①二手房过户水电气暖联动;
②商品房不动产转移登记(新建商品房);
③涉企事项开发。
4.不动产发证系统模块新增功能开发(3项)
①居住权首次登记;
②变更登记;
③注销登记。
三、提交相应文件必须包含如下内容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需具有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同时营业范围需包含软件开发业务;
3.单位法人证明,以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联系人姓名及联系电话;
4.报价函;
5.报价依据并请逐条说明;
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四、其他事项
请有报价意向的服务单位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1月22日前向我单位递交询价相关文件资料的电子扫描件(扫描件发送至bxxzrzyjdzhj@163.com),并将纸质材料邮寄至我局(地址:本溪县自然资源局小市镇育才街17号,邮编:117100),联系人:翟征博,联系电话:024-46811921。
五、特别说明
本次报价不作为项目采购投(中)标依据,仅作为我单位开展此项目预算控制价的参考依据。
本溪满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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