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本溪市县级地名文化保护名录评选认定的公告
根据省市关于地名文化保护名录评选认定工作通知要求,本溪满族自治县民政局会同县住建局、县文旅局共同开展本溪市县级地名文化保护名录工作。
一、2023年列入首批县级地名文化保护名录的有30个地名。具体如下:
1.行政区划类地名12个——观音阁街道、小市镇、清河城镇、草河城镇、连山关镇、碱厂镇、高官镇、南甸子镇、田师付镇、草河掌镇、草河口镇、东营坊乡;
2.自然地理实体类地名5个——铁刹山、关门山、本溪水洞、太子河、大石湖;
3.历史文化类地名13个——老边沟、温泉寺、庙后山遗址、东北抗联第一军西征会议遗址、东北抗联史实陈列馆、新城子、马城子、磨石峪、摩天岭、陈英、马骥、香磨、红光。
二、2024年列入第二批县级地名文化保护名录的有7个。具体如下:
1.自然地理实体类4个——云台卷舒山、韭菜顶子、和尚帽子、歪咀砬子;
2.历史文化类地名3个——汤池沟、永宁寺、碱厂百年古集。
县民政局、县住建局、县文旅局及相关部门将在各自领域地名管理中加以重点保护和传承应用。
特此公告
本溪满族自治县民政局
2025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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