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本溪县2024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补助的公示
根据《辽宁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辽农办合发〔2024〕402号)文件要求,我县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补助由小农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自主申报,经村委会核查确认,乡镇审核公示后上报,我局组织第三方验收,共涉及5个乡镇,补助面积22120.17亩,其中:小农户17375.69亩,新型农业经营主体4744.48亩,服务小农户补助标准:收30元/亩(小农户18元/亩,服务主体12元/亩)、全托60元/亩((小农户36元/亩,服务主体24元/亩)),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仅对全程托管进行补助,补助标准为50元/亩(新型农业经营主体30元/亩、服务主体20元/亩)。补助总额1023015.8元,其中:小农户471475.08元,新型农业经营主体142334.4元,服务主体409206.32元,受益小农户为3358户,受益新型农业经营主体19户,受益服务主体8家。
公示时间:5月30日—6月6日,举报电话:024-46822943。
本溪满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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