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询编制辽宁省本溪市本溪县地质灾害综合防治项目隐患点核销报告工作费用的公告
关于征询编制辽宁省本溪市本溪县地质灾害综合防治项目隐患点核销报告
工作费用的公告
为落实辽宁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辽宁省地质灾害隐患点和地质灾害风险区及防治区动态管理办法〉的通知》(辽自然资办发〔2024〕47号)的文件精神,做好辽宁省本溪市本溪县地质灾害综合防治项目涉及的隐患点核销工作。
现向具有相应资质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单位公开询价。
一、项目名称
编制辽宁省本溪市本溪县地质灾害综合防治项目隐患点核销报告工作
二、服务范围
辽宁省本溪市本溪县地质灾害综合防治项目涉及:1.小市镇大石头沟泥石流隐患点;2.小市镇松树帘沟泥石流隐患点;3.草河城镇徐堡村沙河沟滑坡隐患点;4.高官滚子沟泥石流隐患点的地质灾害隐患点核销。
三、主要工作内容
对本溪县2024年地质灾害综合防治项目涉及的4个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连续2个水文年度地质灾害危险性调查与评估,调查地质灾害隐患点现状、进行稳定性分析及风险评价等内容,编制地质灾害隐患点稳定性评估报告和出具核销调查报告,并对符合条件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销号工作。
四、主要成果
1.文字成果
本溪县2024年地质灾害综合防治项目4个隐患点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8个和核销调查报告
2.图件成果
地质灾害现状分布图、
地质灾害危险性综合分区评估图;
3.其他成果
地质灾害隐患点、风险区及防治区影像资料、实地核查照片等资料。
五、成果质量要求
严格按照辽宁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辽宁省地质灾害隐患点和地质灾害风险区及防治区动态管理办法〉的通知》(辽自然资办发〔2024〕47号)文件要求和自然资源部《地质灾害风险调查评价技术要求(1:50000)》、《地质灾害风险调查评价编图技术要求》、《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规范GB/T 40112-2021》开展工作,经自检合格后上报市级、省级核查。
六、报价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须具有地质灾害评估和治理工程勘查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并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七、提交相应文件必须包含如下内容
1.报价函(加盖公章);
2.法人营业执照(加盖公章复印件);
3.相应资质证书(加盖公章复印件)。
八、其他事项
请有报价意向的服务单位自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2025年7月28日前)向我单位递交询价相关文件资料的电子扫描件(扫描件发送至bxxzrzyjdzhj@163.com),并将纸质材料寄达我局(地址:本溪满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地质环境股,邮编:117100),联系人:翟征博,联系电话:024-46811921。
九、特别说明
本次报价不作为项目采购投(中)标依据,仅作为我单位开展此项目预算控制价的参考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