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文物安全直接责任人公告公示
文物保护单位名称:明长城—孤山旧堡
文物保护管理机构名称:本溪满族自治县文物管理所
文物安全直接责任人:乔程
职务:本溪满族自治县文物管理所所长
联系方式:bxxwwglsyx@163.com
文物安全管理人:张闯
职务:本溪满族自治县文物管理所办公室科员
联系方式:bxxwwglsyx@163.com
文物行政主管部门监督举报电话:本溪满族自治县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 024-46823103
文物保护单位名称:明长城—碱厂堡
文物保护管理机构名称:本溪满族自治县文物管理所
文物安全直接责任人:乔程
职务:本溪满族自治县文物管理所所长
联系方式:bxxwwglsyx@163.com
文物安全管理人:张闯
职务:本溪满族自治县文物管理所办公室科员
联系方式:bxxwwglsyx@163.com
文物行政主管部门监督举报电话:本溪满族自治县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 024-46823103
文物保护单位名称:明长城—草河城址
文物保护管理机构名称:本溪满族自治县文物管理所
文物安全直接责任人:乔程
职务:本溪满族自治县文物管理所所长
联系方式:bxxwwglsyx@163.com
文物安全管理人:张闯
职务:本溪满族自治县文物管理所办公室科员
联系方式:bxxwwglsyx@163.com
文物行政主管部门监督举报电话:本溪满族自治县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 024-46823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