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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文物安全直接责任人公告公示

来源:县文物管理所 发布时间:2025-08-14 10:05:11 浏览次数: 【字体:

文物保护单位名称:明长城—孤山旧堡

文物保护管理机构名称:本溪满族自治县文物管理所

文物安全直接责任人:乔程  

职务:本溪满族自治县文物管理所所长  

联系方式:bxxwwglsyx@163.com

文物安全管理人:张闯

职务:本溪满族自治县文物管理所办公室科员  

联系方式:bxxwwglsyx@163.com

文物行政主管部门监督举报电话:本溪满族自治县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 024-46823103

文物保护单位名称:明长城—碱厂堡

文物保护管理机构名称:本溪满族自治县文物管理所

文物安全直接责任人:乔程  

职务:本溪满族自治县文物管理所所长  

联系方式:bxxwwglsyx@163.com

文物安全管理人:张闯

职务:本溪满族自治县文物管理所办公室科员  

联系方式:bxxwwglsyx@163.com

文物行政主管部门监督举报电话:本溪满族自治县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 024-46823103

文物保护单位名称:明长城—草河城址

文物保护管理机构名称:本溪满族自治县文物管理所

文物安全直接责任人:乔程  

职务:本溪满族自治县文物管理所所长  

联系方式:bxxwwglsyx@163.com

文物安全管理人:张闯

职务:本溪满族自治县文物管理所办公室科员  

联系方式:bxxwwglsyx@163.com

文物行政主管部门监督举报电话:本溪满族自治县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 024-46823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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