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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溪满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来源: 发布时间:2019-05-16 10:00:16 浏览次数: 【字体:

一、领导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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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组书记、局长:丛铭

工作分工:负责住建局全面工作。

个人简介:丛铭,男,族,19729月生,大学本科法学专业,中共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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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组成员、副局长:李富刚

工作分工:负责政府采购、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除运雪、文明城市创建、法制、统战、宗教事务、物业管理、公共租赁房屋及住房维修基金管理、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管理、老旧小区改造、疫情防控等工作;负责城建工程项目建设管理;负责基础设施项目储备、包装整理及资金争取;负责城市防汛、城建系统防火、环保督察、绿色生活先行区创建;负责妇女、共青团、工会等群团相关工作;负责特色小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村镇工作;负责协助党组书记抓好党务工作,负责做好人大建议及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配合局长协调城乡建设服务中心的城市基础设施管理、乡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负责全局宣传工作、意识形态工作,配合局长协调城乡建设服务中心的环境卫生工作;牵头做好行业监管长效机制的建立;负责分管部门的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个人简介:李富刚,男,族,19752月生,大学本科土木工程专业,中共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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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组成员、副局长:朴洪权

工作分工:负责人事、招商引资、安全生产、建筑市场管理、综合社会化管理与服务及招投标;负责建筑业产值统计报表,负责御仙池宾馆、建筑集团转制善后问题及上级临时交办的工作任务;负责审批服务管理、优化营商环境等工作,配合局长协调城乡建设服务中心的建筑质量、安全生产、全县供暖及燃气等行业管理工作;负责分管部门的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个人简介:朴洪权,男,族,19818月生,中央党校法律专业,中共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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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组成员、副局长:王兴民

工作分工:负责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素质教育,党代表和人大换届工作

个人简介:王兴民,男,族,19916月生,工学学士,中共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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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组成员:王宇

工作分工:负责财务、保障性住房、房地产开发、房屋预售许可、中介机构管理;负责督察绩效考核、固定资产投资统计报表、信访稳定、民心网、政务公开、日常行政办公及建兴转制善后等工作,负责全局纪检工作;负责分管部门的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个人简介:王宇,男,族,19813月生,大学本科土木工程专业,中共党员。

二、机关职能:

()承担保障全县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责任,贯彻和落实国家、省、市、县有关住房保障政策;制定保障性住房相关政策并指导实施;制定保障性住房发展规划及政策;参与保障性住房资金安排有关工作,编制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

()承担推进住房制度改革的责任,制定住房政策,指导住房建设和住房制度改革,制定全县住房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研究提出住房和城乡建设重大问题的政策建议。

()承担建立科学规范的工程建设标准体系的责任,组织制定工程建设技术标准和定额,组织制定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的经济评价方法、经济参数、建设投资估算指标、建设工期定额、建筑专业定额、建设用地指标和工程造价的管理制度,指导、监督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和公共服务设施(不含通信设施)建设标准的实施和工程造价计价工作,组织发布工程造价信息。

()承担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责任,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拟订房地产市场监管政策并监督执行;提出房地产业的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制定房地产开发、房屋交易、房屋租赁、房地产估价和经纪管理、物业管理的政策制度并监督执行。

()负责全县房屋室内装饰装修行业管理、商品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负责县城公租住房管理,县城国有土地上房屋安全认定,组织县城危险房屋普查、指导和监督危险房屋日常监控、排险加固和修缮治理、提出撤离避险和征收改造建议。负责全县物业行业管理工作的指导和监督,根据政府分工组织指导实施住宅区管理和老旧小区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负责全县城镇供暖和燃气行业管理工作,参与制定供暖政策并监督执行,编制和组织实施城市供热专项规划,对供暖企业进行资质审查。

()指导全县建筑活动并规范建筑市场,指导、监督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标投标、监理工作;负责全县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监督检查,制定勘察设计、工程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和检测、建设监理、工程造价及相关社会中介组织管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的有关政策并监督实施,组织制定全县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政策制度并监督实施,组织全县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相关项目招投标活动的监督执法。

()制定县城建设的政策、发展计划并指导实施;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县城建设规划编制和实施;指导县城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安全和应急管理;指导县城规划区的绿化工作;配合文物主管部门负责历史文化名城(镇、村)的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

()承担指导全县村镇建设工作责任,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村镇建设的方针和政策;负责指导和监督农村人居生态环境改善工作;负责指导和监督落实国家有关农村危房改造政策;负责新型城镇化建设工作;负责指导乡村建设工作。

()指导和监督检查全县各类房屋及附属设施、县城市政设施建设工程的抗震设防。

()承担全县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责任,制定建筑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有关政策规定并监督执行;组织或参与建筑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十一)承担推进建筑节能、城建减排的责任,制定住房和城乡建设科技发展规划和技术政策,组织重大科技项目攻关和成果推广,指导重大技术引进和创新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建筑节能的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大建筑节能项目。

(十二)负责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执业资格和科技人才队伍建设的管理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招商引资工作,参与重大招商引资活动,负责招商引资项目的跟踪落实和相关指导、协调、服务工作。承办县政府赋予的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有关保障任务。

(十三)负责组织起草有关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方面的地方性法规和政策制度;负责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宣传普及工作;负责制定城市管理执法工作实施方案;组织进行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专项课题的调研,提出完善全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体制的意见和措施;负责全县重大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活动的组织、协调、指挥、调度和日常行政执法工作的监督、检查和考核;负责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的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的建设、管理、教育、培训工作,指导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和管理工作;组织查处住房城乡建设领域重大案件。

(十四)承担建筑工程消防设施设计审查和消防设施竣工验收的行业管理工作。

(十五)负责本系统及本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十六)承担法律、法规和规章赋予住房和城乡建设、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的各项行政执法及管理职责。

(十七)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八)职能转变。加强对全县城市管理工作业务指导、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价。进一步强化保障性住房建设、房地产市场调控和促进建筑业发展相关职责,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等工作。

(十九)有关职责分工。关于污水处理方面的职责分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指导污水处理配套设施管网工程建设,组织指导城镇污水处理设施的规划、建设、运营监管。县生态环境局负责组织指导城镇、农村污水处理设施的规划、建设、运营监管工作。

三、地址:本溪满族自治县观音阁街道政府路69

四、联系电话:024-46821798

五、工作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3:00-17:00(周一至周五,周末和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