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满族自治县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20-01-02 11:04:55 【字体:

1、总体情况

本溪县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服务人民为中心的政务公开工作思想,全力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着力提升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实效。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注重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工作部门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切实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县政府把信息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对全县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进行了安排和要求,明确了各项重点工作的牵头部门和工作任务,要求各部门高度重视,强化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积极抓好各项工作任务的推进和落实。二是突出公开重点严格落实。突出抓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设置“社会公益事业建设”“基层政务公开试点”专题栏目。县政府各部门根据公开要点,结合本单位实际,在原有网络、新闻媒体、电子屏幕、宣传栏、宣传单等基础上,运用“枫乡融媒”等政务新媒体多种形式对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认真落实。三是注重信息公开质量。坚持依法公开、注重实效,严把公开信息质量关,提高政府信息公开质量。指导和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的编制工作,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方便公民、法人及社会其他组织对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查询,提高时效性。严格规范政府信息生成、审批、发布、查阅、办理工作流程,为政府信息公开顺利开展提供了有力保障。丰富公开内容,提升政府工作透明度。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49

49

49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720

+63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708

 -448

 1248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6

2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64

7336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3

 0

3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七)总计

3

 0

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15

 0

15

5

 0

 0

 5

10

 0

 0

1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县政府网站建设

一是栏目建设情况。原县政府网站政务公开重点工作缺少棚户区改造栏目,于11月份按照省、市政府政务公开要求,新建了棚户区改造栏目。目前,相关单位已对栏目内容进行了更新完善。

二是内容更新情况。本溪县作为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县,对财政预决算和税收管理两个领域进行重点专栏公开。于11月份将群众关心的减税降费相关政策信息纳入试点公开栏目。

三是更新时效情况。通过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发现重大建设项目、社会公益事业等栏目信息更新不及时。立即通知相关单位进行了更新。同时,对政府文件未及时更新的,也在网站进行了未发文说明。

(二)政务新媒体

一是草河城政务新媒体整改情况。本溪县草河城镇政务新媒体“大美草河城”在6至8月的检查中发现政务新媒体公开缺少群众互动板块以及政务新媒体公开内容更新不及时问题。目前,镇政府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到镇年度村干部绩效考核工作,严把公开审核关安排专门工作人员对政务新媒体内容进行公开与维护;同时,“大美草河城”微信公众号于9月4日开通留言板块,并由镇政府各机关单位人员对群众留言按照分工进行答复处理。

二是碱厂镇政务新媒体整改情况。本溪县碱厂镇政务新媒体“碱厂镇”在6至8月的检查中发现政务新媒体公开缺少群众互动板块以及政务新媒体公开内容更新不及时问题。目前,碱厂镇已经制定了政务新媒体公开制度,安排专人对公众号进行维护管理,增加3项公开内容:农民服务站、新农村建设、农业技术、群众来信等公开内容,并于9月4日开通留言版块,由党政办公室专人对群众留言等内容进行维护。

三是本溪县政务服务中心微博相关情况。检查中发现“本溪满族自治县行政服务中心微博”存在查找不到问题。本溪满族自治县行政服务中心于2018年10月份注册了本溪满族自治县行政服务中心微博及微信公众号,并负责对政务新媒体相关公开工作进行维护。2019年3月份,本溪满族自治县事业单位机构整合,取消了县行政服务中心独立法人单位资格,县行政服务中心已无相关政策信息发布权力,目前,微博账号与微信公众号已经注销。

四是本溪县2011新浪微博相关情况。检查中发现“本溪县2011”新浪微博存在2011年注册,一直未更新问题。目前,经与新浪微博沟通已进入注销程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重点工作落实情况

围绕群众关注关切,着力加大财政资金、征收(使用)土地信息、保障性住房信息、政府采购及工程建设招标、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生产、扶贫工作等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一是按照市政府有关文件规定,我县在县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开了全县各部门的2019年度财政预算。目前,共发布预决算及三公经费信息127条。二是全年共通过网站、新闻媒体等渠道发布征地信息、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信息、矿产资源出让信息、房屋征收与补偿信息,共计24条。三是政府采购及工程建设招标情况,共发布政府采购及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信息192条。四是根据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要求,我县还公开了决策信息、政策解读、执行结果41条;行政权力事项、市场监管信息20条;环境保护信息81条;公开食品药品监管信息9条;教育卫生信息81条。

(二)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情况

按照县领导意见和工作实际,根据国务院、省、市相关要求,结合我县政务公开领域现状,制定下发《本溪满族自治县开展政务服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重点围绕财政预决算、税收管理2个领域开展试点工作,全面梳理公开事项,并按条目逐项细化分类,明确每个具体事项的公开标准,包括类别、名称、依据、公开内容、公开标准、公开主体、公开方式、公开时限等要素,编制公开事项目录,明确了县财政局、税务局(原国税局、地税局)的工作任务和工作完成时限。在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首页开设了“政务公开试点专题专栏”,坚持高起点规划、高水平建设,重点围绕试点领域分门别类完善公开方式,围绕试点内容及时公开。截至目前财政预决算公开信息754条,2019年公开135条。税收管理信息115条,2019年公开28条。

(三)“5.15政务公开日”活动开展情况

2019年“5.15政务公开日”,按照省、市政务公开办公室的统一部署,我县结合自身实际,以“政务公开日”活动以深入宣传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助力“重实干、强执行、抓落实”专项行动落实落地为主题,大力宣传政务公开,全县26家行政机关和公共企事业单位,300余名工作人员参加活动。活动共发放宣传单7100余张,宣传册1000余份,树立宣传板160余块,解答群众咨询450多人次,推广便民服务“国家移民小程序”1个,圆满完成了“5.15”政务公开日政务宣传活动,取得了明显效果。通过发放宣传材料、现场咨询解答等多种方式集中向社会公众介绍了各部门政务公开工作开展情况,拓宽了群众了解政策信息的渠道,为群众提供了一个可以面对面进行交流与咨询的平台。县生态环境局就宣传《大气污染防治法》,贯彻绿色发展理念,狠抓环境监管,推动“重实干、强执行、抓落实”打造天蓝、水清、地绿县域生态名片进行宣传;县司法局宣传《辽宁省法律援助条例》服务民生,对社区矫正、人民调解、行政复议等群众关心内容进行普及公开;县金融发展局组织县内部分金融机构就提高群众的风险意识和防范能力,抵制非法集资,通过现场咨询讲解、发放宣传袋等方式进行公开宣传,提升群众金融风险意识;县卫计局组织本溪县第一人民医院和中医院的医护专家团队开展义诊,现场就诊200余人,接受群众咨询100余人次,讲解并演练紧急救助、心肺复苏等急救方法,发放形象化宣传品200余件;县公安局组织经侦、禁毒、治安、网安等多个警种现场对广大群众进行防骗、防盗、网络、禁毒等知识进行宣传教育,提供咨询服务。同时通过现场办公、公开听取群众意见,主要领导公开接待群众,为他们解决实际问题,这一系列贴近百姓生活的举措,极大地促进了我县的服务型政府的建设和法治社会的建设,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拥护。

(四)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

严格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府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辽宁省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方案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统筹服务资源、统一服务标准,推动线下线上服务融合,推动事项办理“最多跑一次”;深化“放管服”改革,清理公开企业和群众办事需要提交的各类证照、证明材料,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一律取消。建设省、市、县三级统一的“互联网+政务服务”体系,面向企业和群众开展“一网通办”办理行政许可、行政征收、公共服务等事项。目前,已完成国务院决定的取消4项、下放2项行政许可事项落实工作,制定了办事指南;落实“马上办”71项、“网上办”291项、“一次办”610项、“就近办”107项,制定了“四办”政务服务目录;确定了我县100个高频事项 “最多跑一次” 清单,有30个实现不见面审批,制定了办事指南;认领、录入省级下发的“7+1”政务服务事项814项、“10+1”、“四减”、“颗粒化”政务服务事项大项1819项、网办项645项,业务项3807项、网办项878项均已在网上进行公开,制作了高频事项“最多跑一次”清单展板,标明每个事项的实施部门、办事地点、咨询电话等内容,在县行政服务中心和有关单位分中心大厅进行了公布,为办事企业和群众提供更大便利。

(五)提案办理情况

我县在县政府门户网站上开设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专栏,将我县人大代表的建议以及政协委员的提案办理情况在政府网站进行公开。目前共公开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案14条。上述建议提案全部办理完毕,办结率、代表委员满意率均为100%。

(六)新条例贯彻落实情况

一是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理解和适用,开展全县各级行政机关的学习贯彻。《条例》内容在县政府班子成员中进行传阅,并第一时间将《条例》传达至县政府各部门及乡镇手中,组织开展学习贯彻,提高依法合规开展政务公开工作能力,有效满足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的需求,进一步提升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法定义务能力。二是落实条例进一步推动政务公开,紧紧围绕政府中心工作及群众关注关切,主动引导,推动解决实际问题。通过贯彻落实《条例》和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加强政务公开建设,根据条例内容,要求决策承办单位采取便于社会公众参与的方式充分听取意见,依法不予公开的决策事项除外。对于国家及省市县重点工作,在重大决策上提高透明度,出台和调整相关政策要加强与各方的沟通,从而使各项政策符合基本国情和客观实际,更接地气、更合民意。三是强化法治政府建设,依法公开内容。维护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通过建立重大决策预公开、会议公开、公文属性源头认定等三项制度,让公众参与成为决策必经环节,推动决策过程公开透明。同时,对于重大决策,只要不涉密,都要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公开意见采纳情况。政务执行公开方面,明确对政府工作报告、发展规划等重大决策执行情况,要实行全过程公开;对重大决策和重点任务的督查信息,要及时全面公开。政务管理公开方面,待上级权责清单明确后政府网站集中公开展示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并实施动态调整更新;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规范行政裁量,促进执法公平公正;重点加大安全监管、公共资源监管、市场监管等信息公开力度。政务服务公开方面,编制公开办事指南;凡是与企业和群众密切相关的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事项,都要纳入省市政府服务网,简化办理流程,持续推进“一网一门一次”公开办理;县级各服务中心设立网上自助办理区;对清理规范后保留为行政审批受理条件的中介服务事项,都要编制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并建立中介机构数据库。政务结果公开方面,行政机关要主动公开重大决策、重要政策落实结果;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建议和提案办理复文,原则上要全文公开。

(七)下步工作打算

第一,加大培训和宣传力度。全面总结政务公开的成效,尤其是对保障改革、提升服务、打造新型和谐政民关系的积极作用,并运用在培训和宣传中,让各级干部及工作人员充分认识到公开的意义,化被动为主动。

第二,细化政务公开的标准。梳理主动公开清单、摸清家底、明确公开责任,在相关领域细化公开标准和要求,明确公开主体、公开内容、公开方式方法等。

第三,探索公开、解读、回应有机结合的模式。前移解读与回应关口,注重政策草拟阶段的解读工作。加大非政策类信息(如统计数据、财政预决算、审计报告等)的解读。立足舆情、网站互动、咨询投诉渠道等收集群众关切,及时准确研判舆情风险。

第四,处理好公开与新闻宣传的关系。避免以新闻动态等替代规范的政府信息公开,同时重视发挥新闻媒体优势,将权威的政务活动与结果信息转化为媒体语言,提升政务信息的传播力和到达率。

第五,重视政务公开平台建设。整合公开平台,避免多平台运行;做好门户网站栏目配置;建设集中发布平台。

第六,将规范权力运行和深化政务公开同步推进。借助信息化手段,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控,依托在线办案系统自动生成的数据做好公开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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