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满族自治县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23-02-09 15:41:07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相关要求,现公布本溪满族自治县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根据省市工作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印发了《本溪满族自治县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从政策解读、平台监管、依申请公开、组织保障等角度对全县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做进一步规范,细化任务指标,明确牵头单位、责任单位和具体完成时限。

(一)政务信息主动公开情况。2022年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006条,其中通过县政府网站公开信息2986条,其中,信息公开类1057条,新闻类1929条;通过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1020条。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2022年全县共收到依申请公开54件,均依法依规给与答复,切实做到依法有据、严谨规范、慎重稳妥。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严格执行“部门-网信办-信息中心”三级审核机制,依托钉钉平台层层把关,严格落实重要信息审核报备制度,从源头上强化信息管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全力做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根据各部门工作实际及时对网站栏目做出调整。全县共计6个政务新媒体账号正在运行,其中微信公众号3个、抖音账号3个、已全部纳入“全国政务新媒体信息报送系统”备案。 

(五)日常工作监督与保障。坚持开展政府网站周检、月检工作,将检查结果以及上级工作通报作为各单位重点整改内容,专人负责跟踪督办整改成效。每周五检查政务新媒体账号更新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确保每月至少更新2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5

5

8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81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004

行政强制

1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375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51

0

0

0

0

3

5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45

0

0

0

0

3

48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1

0

0

0

0

0

1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1

0

0

0

0

0

1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4

0

0

0

0

0

4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51

0

0

0

0

3

5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2

2

0

0

4

1

0

0

2

3

9

0

0

0

9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部分信息公开不及时。安排专人每周五检查信息公开情况,成立全县信息公开微信工作群,定期提醒更新,促进信息公开工作的常态化;二是当前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专业人才缺乏、信息技术水平不高、技术服务保障能力不够。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业务培训,确保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三是政策文件解读不够深入,格式不够标准。安排专人负责,进一步加强信息审核、发布、监督等工作,推动信息公开工作内容的合理化。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为进一步推动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向农村和社区延伸,本溪县严格按照市政务公开办工作要求,根据《本溪市村(居)务公开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内容,积极开展村(居)务公开试点工作: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始终将村(居)务公开科学化、规范化、标准化建设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来抓,成立了工作协调小组,由县政府分管副县长任组长,高位推动工作落实。今年以来,组织召开4次专题推进会,针对存在的问题,安排部署下步工作。同时,层层压实责任,要求全县12个乡镇(街道)成立工作推进组,安排一名乡镇领导和专人负责,严格按照村(居)务公开规范要求,指导辖区内所有村、社区规范公开内容、时间、形式,以及专区建立和日常管理等工作,将各项内容逐项细化分类,明确标准和流程,确保工作安排科学、规范、指向明确;二是狠抓工作落实。推动政务公开与村(居)务公开协调联动,建立完善公开事项目录,加强电话解答、现场解答等咨询渠道建设,务实推进政务公开专区建设,为基层群众提供政府信息网上查询、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接收、政策咨询等服务。积极督促指导各村(社区)完善线下实体专区建设,按照本溪市政务公开体验专区设计要求,各村(社区)设立了政务公开体验专区,办事咨询答复区、政府信息查询区、政务公开宣传区统一设计了桌牌,并摆放在体验专区内。同时,各村(社区)坚持不断丰富公开形式,一方面通过村民大会、村民代表会、党员集中学习等形式,对村民进行面对面的口头公开和明白卡公开,广泛收集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另一方面利用公开栏公开,规范村(居)务公开栏建设和规范公开内容,就村、社区党务、财务、居务、事务、服务在公开栏上进行定期和不定期公开,接受群众监督。以及利用广播宣传、LED显示屏、社区微信群等形式,力求让每个群众知晓各项方针政策,保证了每一个村民都有知情权,以便于进行参与和监督;三是提升服务品质。全县各村(社区)突出定位、特色发展,紧紧围绕群众需求,充分发挥各功能区作用,不断打造本村(社区)文化服务品牌,大力宣传绿色文化产业及文化旅游服务业等,不断打造“一村一品”精品文化村。其中,我县观音阁街道办事处花园社区、小市镇磨石峪村在绿色文化产业及旅游服务业方面积极打造特色品牌,实现“一村一品”,受到各级领导的一致好评,也是村(居)务公开工作的标杆。同时,各村(社区)制作了便民“枫乡黄页”,主动向老百姓公开“权责范围”,认真梳理公开事项,积极参照《本溪市村(居)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内容,结合实际进行政府信息公开,依托政务服务驿站不断完善政务公开体验专区,实现服务设施共享,并深度融合“阳光三务”相关内容,整理制作完整档案,完善室外公开栏;四是强化督促检查。按照领导要求,协调县政府督查室,将村(居)务公开工作纳入乡镇(街道)年终考核,并通过定期、不定期组织相关部门对涉及村民利益的事项和村民普遍关心的城乡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残疾人补贴等进行重点检查,检查公开内容、资料存档等情况,对发现问题及时通报,限期整改。充分结合“阳光三务”工作推动落实,县乡纪检监察机关建立“两级联动”监督模式,线下公开由乡镇(街道)纪(工)委每月检查一次“三务”公开情况,县纪委监委不定期进行抽查检查;线上公开攻坚期实行日抽查、日调度、日通报,过渡期实行周抽查、周调度、周通报,发现问题认真研判,及时补齐短板,通报落后乡镇(街道),有效推动基层政务公开工作落实。

 另,本溪满族自治县本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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