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河城镇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清河城镇 发布时间:2024-01-16 14:45:33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编制本报告。报告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在县委、县政府正确领导下,认真围绕重点工作和年度目标任务,清河城镇政府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一系列方针、政策,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和相关法规文件,健全工作机制,依法依规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按照“应公开、尽公开”的要求,扎实有序推进落实,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机构机制建设情况

我镇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组织保障,不断优化政府信息公开审查、责任制度。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上级部门有关规定,确定公开事项。进一步完善公开对象、范围、内容,把能否公开、怎样公开、在什么范围公开、公开时限等,作为审查内容,严格把控不公开事项范围,避免出现信息公开失误现象。同时明确受理部门和程序,在规定时限内做出是否公开的答复,对于不能公开的做好解释说明。

(二)政务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是做好网站信息公开平台的内容管理、栏目维护、站点建设工作。及时归档失效专栏,做好网站信息严重表述错误、黑链死链、栏目更新频率等方面的监测,杜绝泄密涉敏信息、严重表述错误、栏目空白、超期更新等问题。二是加强政务新媒体建设管理,及时清理新媒体账号,确保政务新媒体账号功能可用、发布内容无误。同时利用微信公众号、镇村公示栏主动公开相关文件,广大人民群众均可登录,按照标题关键字等方式进行查询。

(三)政务信息公开宣传情况

我镇积极开展“5·15政务公开日”活动,为优化政策服务,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助力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等积极宣传解读。对重要的政务活动,一律要求民主议事在前,决策公布在后,必要时召开人代会,广泛征求并统一意见后进行公布。对涉及各类财务收支的,一律审计理财在前,核实公布在后,通过政务公开宣传,有效地规范了政府机关的权力运行,改进了机关工作作风和广大党员干部的形象,受到群众的普遍欢迎。

(四)政务舆情处置回应情况

健全舆情监测预警机制,由镇宣传办公室负责对微信公众号进行日常舆情监测,形成“全覆盖、全方位、全天候”舆情监测体系,敏锐捕捉群众对政府工作的疑虑、误解,对政务信息核实衔接做到不漏报、不迟报,实现政务舆情信息资源互通、互动、互助、共享。一般性政务舆情在48小时内予以回应。由专人负责对微信公众号进行舆情收集和咨询回复,及时转告有关部门,并回应社会关切。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渐趋规范,社会成效初显,但是我们也深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离预期目标还有一定差距,还存在着一些问题亟待改进。

1.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要求和规定的学习有待进一步加强。部分信息公开的义务主体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识不高,重视程度不够,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与群众需要的信息还存在一定差距,听取群众意见方面需要进一步加强。

2.政府信息公开方式单一。目前,政务信息公开的方式主要是通过政府网站、政务微信等网络渠道进行,但这些渠道的覆盖面有限,难以满足公众对信息公开的需求。此外,信息公开流程群众参与度低,导致公开的信息不够准确,难以满足公众的需求。

3.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不够全面。政务信息公开内容的全面性是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要求,但在实际工作中,在信息公开方面仍存在内容不够全面的问题。例如,在行政处罚、行政许可、政府采购等方面公开的信息相对较少。

(二)改进措施

对此将继续深化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规范制度,积极推进一般事项公开向重点信息公开,结果公开向过程公开,自定义公开向群众点题公开,这“三个转变”。

1.拓展公开形式。一是继续加强网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把信息公开工作重心,从栏目建设转变为内容建设,尽最大范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充分利用多元化载体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利用“清河古镇”微信公众号这一平台,发布群众关注度较高的政务信息,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政民互动性和参与性。二是继续做好政府信息目录的更新维护,为广大人民群众的需求提供便利。

2.充实公开内容。按照《条例》的要求,主动公开公众密切关注的政府信息并编入信息公开目录。推进文件报备和完善依申请公开信息目录的工作。进一步提高工作实效,真正立足于服务群众;进一步完善公开程序,建立完善政府信息公开预审备案制度。

3.建设长效工作机制。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主体责任,定期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考核,进一步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审查和更新维护、培训宣传等工作制度,建立和完善信息公开审查制度,确保清河城镇信息公开工作健康运行。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清河城镇本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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